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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般公示公告
  • 索引号
    000014348/2020-02032
  • 发布机构
    石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0-04-01
  • 时效性
    有效

石屏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石屏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巡察整改

情况的通报 

  

根据委统一部署,2019814日至927县委第三巡察组石屏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下简称:县发改局)进行了巡察。20191213日,县委巡察组县发改局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省州有关文件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的领导方面 

(一)关于党组会议不规范”的整改情况。一是健全完善党组议事决策机制规则,规范党组会议决策事项和程序,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报告制度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二是加强办公室人员学习培训,提高公文处理能力和水平,规范机关公文处理,规范党组会议记录格式、内容、事项。 

(二)关于意识形态责任制工作落实不到位”的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县委的要求,局党组每年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不少于2次,做到年初有安排,年终有总结,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目标考核和干部培训内容。二是认真贯彻落实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活动每年不少于8次的要求,精心组织,认真准备,会前确定集中学习的主题和内容并通知参学人员,参学人员明确学习重点,研读必要书目并开展调查研究工作,围绕主题撰写发言材料。会上确定重点发言人,参会人员围绕主题内容展开研讨,会后做好材料归档整理工作。 

(三)关于“履行监管职责不到位”的整改情况。一是对项目监管不到位,作为项目审批的主要部门,对审批项目负有监管、稽查的职责,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重项目审批,轻跟踪落实的现象,认为项目审批是本职工作,而项目推进应由项目责任单位来负责。客观上也存在人手不足的问题,导致监督不够,跟踪不到位不及时。二是对企业日常监管不到位,导致发生安全事故。 

二、党的建设方面 

(一)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的整改情况。一是提高政治站位,认真深入学习党章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从思想上不断增强对党内政治生活重要性、严肃性的认识,按要求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二是严格执行民主生活会有关规定,落实好谈心谈话制度,民主生活会前广泛听取党员群众意见、深入开展谈心交心,会上认真查摆问题、开展严肃的批评和自我批评,同时深刻剖析存在问题的根源、明确下一步的整改方向,会后要逐一整改落实,使民主生活会真正起到“红脸出汗、咬耳扯袖”的效果,达到“团结—批评—团结”的目的,切实保证民主生活会不流于形式走过场。三是配强党务工作人员,通过参加培训、开展“传帮带”等方式加强对党务工作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业务工作能力。按照党建工作有关要求,强化日常收集整理,分门别类规范工作台账资料,对欠缺材料及时充实完善。 

(二)关于“党组织功能有弱化倾向”的整改情况。一是坚持党领导一切的原则,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工作,党组会专题研究党建工作每年不少于2次,培训党支部书记每年不少于2次,党员培训每年不少于1次。二是明确由每名局党组成员挂钩联系1个党支部,加强对下属党支部工作的督导,监督按时按要求开展“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党内政治生活,不断提升党组织功能,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三是严格按程序开展换届选举工作,建立县发改局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提醒督促机制,提前6个月发放换届提醒书面通知,在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基础上,按时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指定专人规范换届选举台账的收集整理完善。 

三、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一)关于“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的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制度,紧盯重点领域、重点岗位加强督查,细化领导干部“一岗双责”有关规定,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层层分解,任务细化到科室,责任落实到人头。完善廉政建设约谈制度,全面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约谈工作。二是进一步强化纪检监督责任。推进廉政谈话制度化、常态化,定期约谈班子成员和重点岗位责任人,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三是加强党员干部党风廉政警示教育,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参观廉政教育基地、观看警示教育片,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二)关于“制定规章制度不严谨”的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学习文件精神,组织人员重新梳理修订《内部管理制度》,与现行政策、规定不符的及时修订完善;二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防止“四风”反弹回潮,严禁公车私用。 

四、其他方面 

(一)关于“审计整改工作不到位”的整改情况。一是以问题为导向,克服畏难情绪,将问题分层次、分类别、分步骤,按难易程度逐一分析研究,条件成熟的立行立改,条件不成熟的列入党组议事日程,逐年逐项整改,减少存量,遏制增量。二是加强与县审计、县财政的联系,多请教、多沟通,为整改问题提供帮助。三是高度重视审计、巡察发现的问题,加强财务知识学习,杜绝此类事情的发生。 

(二)关于“违反财务制度规定”的整改情况。一是聘请红河天骐财务代理有限公司、县财政局专业人员到我局指导培训,使财务人员熟练掌握财务知识,正确处理会计科目。二是严格审核单据,报销单据经财会人员认真审核把关签字后方可拿给领导签批报销。三是加强财务管理,客观真实编制财务报表。 

(三)关于“财务人员不专业”的整改情况。是加强对财务专业知识的学习,掌握财会知识。二是严把报销单据审核关,规范会计凭证,如实反映原始单据信息。 

(四)关于“财务手续不规范”的整改情况。一是补充完善车辆修理的相关单据,让经办人提供修理情况说明;二是严把报销单据审核关,财会人员认真审核报销单据后方可拿给领导签字报销费用。规范会计凭证,如实反映原始单据信息。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873-3174722;邮政信箱:红河州石屏县西山路29石屏县发展和改革局;电子邮箱:spfg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