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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0-02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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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石屏县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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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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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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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石屏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杨梅安全生产的通告
各杨梅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种植户:
近期,我县杨梅已开始陆续成熟上市,为确保杨梅质量安全,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消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之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杨梅安全生产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格按照《石屏杨梅生产技术规程》组织生产,建立和完善生产记录档案。
二、严禁在杨梅生产过程中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药、肥料等,不使用无品名的非法农药、肥料。
三、严格执行农药安全间隔期的规定不得采摘安全间隔期内的杨梅果实。
四、杨梅采摘前应主动送样检测,不销售检测不合格的杨梅,对检测不合格的杨梅及时销毁处理,不流入市场。
五、积极配合省、州、《农业农村部门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样检测和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并提供真实全面的资料。
对我县杨梅生产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行为,一经查实,将严格依法予以查处。请广大群众积极对我县杨梅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举报。
举报电话:12315 4844862
石屏县人民政府
2020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