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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般公示公告
  • 索引号
    000014348/2020-02848
  • 发布机构
    石屏县水务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0-07-20
  • 时效性
    有效

石屏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调整三座中型、八座小(1)型水库防汛和大坝安全责任人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属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2020年度全县中型、小(1)型水库防汛及大坝安全工作的领导,落实防汛及大坝安全三个责任人职责,保障水库防汛及大坝安全,做好防汛减灾工作,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按照防大汛、抗大旱及三个责任人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云南省防洪条例》《安全生产法》《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和《小型水库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经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研究,决定对我县三座中型、八座小(1)型水库防汛和大坝安全三个责任人进行调整。

  各水库防汛及大坝安全责任人要切实对照各自的工作职责,认真履职,并做好防洪度汛和抗旱减灾工作,确保水库安全度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附件:中型及小(1)型水库防汛和大坝安全责任人名单

石屏县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0年7月17日



附件【石防汛〔2020〕8号 石屏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调整三座中型、八座小(1)型水库防汛和大坝安全责任人的通知.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