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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索引号
000014348/2017-09330
发布机构
石屏县国土资源局
文号
发布日期
2017-08-04
时效性
有效
遗 失 公 告(宋元芬)
兹有
宋元芬
遗失
国有
土地使用证一本。该宗地位于
石屏县异龙镇回民巷
23号
,土地证书颁发号:石
国
用(
1997
)
字
第
0029
号
,宗地号:
A-8-29,使用权类型:国有划拨,
宗地使用权面积
67.6
平方米
,
土地使用权利人
为宋元芬
。该证书因权利人不慎遗失,已于
2017
年
3
月
29
日刊登《红河日报》声明作废。
特此公告
石屏
县国土资源局
2017年7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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