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般公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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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6-00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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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000014348/2018-002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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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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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6-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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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石屏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标准
一、汽车反光号牌每副100元、三轮汽车、低速货车反光号牌每副40元、摩托车反光号牌每面35元、机动车临时号脾每张5元。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加强和规范机动车牌证工本费等收费标准停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4]2831号)》、《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9]1931号)。
二、机动车行驶证每本10元。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降低电信网络号占用费等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2017】1186号)。
三、机动车驾驶证每本10元。依据:《国家发展政革委财政部关于加强和规范机动车牌证工本费等收费标准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4)2831号)。
四、交通法规及相关知识考试费(科目一):汽车、摩托车60元,机动车场地驾驶考试费(科日二):摩托车80元,机动车道路驾驶技能考试费(科目三),摩托车140元。依据:《云南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关于机动车驾驶许可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云发改收费(2006)10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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