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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动产登记公告
  • 索引号
    000014348/2024-01048
  • 发布机构
    石屏县自然资源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04-10
  • 时效性
    有效

继承公告(夏存仙)

  申请人夏存仙继承(受遗赠)被继承人(遗赠人)王问明的不动产,向我中心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被继承人(遗赠人):于王问明2017年8月14日死亡。 

  2、被继承人(遗赠人)王问明的不动产坐落于石屏县异龙镇祥和街38号铅矿集资房2幢202室。 

  3、被继承人(遗赠人)王问明的不动产由夏存仙继承(受遗赠)。 

  4、除第3项列举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外,其他继承人放弃继承权或者无其他继承人(受遗赠人)。 

  以上情况如有不实,请在十五个工作15日内(2024年4月30日前)向石屏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书面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该不动产的转移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石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方式:0873-3179960 

  

 

 

石屏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