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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动产登记公告
  • 索引号
    000014348/2024-01251
  • 发布机构
    石屏县自然资源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05-08
  • 时效性
    有效

不动产首次登记(李雁)

   

  申请人  李雁 因继承(受遗赠)被继承人(遗赠人)宋买云的不动产,向我中心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被继承人(遗赠人)宋买云于2023年2月17日死亡 

  2、被继承人(遗赠人)宋买云的不动产坐落于 石屏县异龙镇焕文路14号(现花园巷1号)经贸委集资房1幢2单元201号     

  3、被继承人(遗赠人)宋买云的不动产由 李雁  继承(受遗赠)。 

  4、除第3项列举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外,其他继承人放弃继承权或者无其他继承人(受遗赠人)。 

  以上情况如有不实,请在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年5月28日前)向石屏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书面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该不动产的转移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石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方式:0873-3179960 

 

 

 

  石屏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