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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4-0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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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石屏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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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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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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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继承公告(李福有)
申请人李福有因继承(受遗赠)被继承人(遗赠人)李美琴的不动产,向我中心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被继承人(遗赠人)李美琴于2023年5月5日死亡
2、被继承人(遗赠人)李美琴的不动产坐落于石屏县异龙镇花果山脚林业和草原局集资房2幢1单元401
3、被继承人(遗赠人)李美琴的不动产由李福有继承(受遗赠)。
4、除第3项列举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外,其他继承人放弃继承权或者无其他继承人(受遗赠人)。
以上情况如有不实,请在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年4月22日前)向石屏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书面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该不动产的转移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石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方式:0873-3179960
石屏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