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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3-013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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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石屏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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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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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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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继承公告(白凤春)
申请人白凤春继承(受遗赠)被继承人(遗赠人)汤子采的不动产,向我中心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被继承人(遗赠人):汤子采于2022年12月22日死亡。
2、被继承人(遗赠人)汤子采的不动产坐落于石屏县异龙镇鸡石高速公路石屏收费站西侧邻里兴园小区(13幢13-2-502室与13幢13-2-1-10号储藏室)
3、被继承人(遗赠人)汤子采的不动产由白凤春继承(受遗赠)。
4、除第3项列举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外,其他继承人放弃继承权或者无其他继承人(受遗赠人)。
以上情况如有不实,请在十五个工作15日内(2023年9月1日前)向石屏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书面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该不动产的转移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石屏县自然资源局一楼政务大厅(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873-3179960
公告单位:石屏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