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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2-019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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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石屏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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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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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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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继承公告(杨昆生、杨应仙、余明、余绍文)
申请人杨昆生、杨应仙、余明、余绍文继承(受遗赠)被继承人(遗赠人) 余武齐的不动产,向我中心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被继承人(遗赠人): 余武齐于2018年4月7日死亡。
2、被继承人(遗赠人)余武齐的不动产坐落于石屏县异龙镇文化街异龙坊C幢6、7号商铺。
3、被继承人(遗赠人) 余武齐的不动产由杨昆生、杨应仙、余明、余绍文继承(受遗赠)。
4、除第3项列举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外,其他继承人放弃继承权或者无其他继承人(受遗赠人)。
以上情况如有不实,请在十五个工作15日内(2022年8月31日前)向石屏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书面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该不动产的转移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石屏县自然资源局一楼政务大厅(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873-3179960
公告单位:石屏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