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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2-01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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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石屏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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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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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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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继承公告(白菊仙)
申请人白菊仙因继承(受遗赠)被继承人(遗赠人)李二双的不动产,向我中心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被继承人(遗赠人)李二双于2022年2月13日死亡
2、被继承人(遗赠人)李二双的不动产坐落于石屏县异龙镇湖滨路人民医院旁新天地商业广场A幢4单元402
3、被继承人(遗赠人)李二双的不动产由白菊仙继承(受遗赠)。
4、除第3项列举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外,其他继承人放弃继承权或者无其他继承人(受遗赠人)。
以上情况如有不实,请在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年8月17日前)向石屏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书面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该不动产的转移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石屏县自然资源局一楼证务大厅(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873-4845370
公告单位:石屏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