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公告
申请人张存智、张家福、张玉芬、马竹存因继承(受遗赠)被继承人(遗赠人)张中元、张崇元、张海仙、张建民的不动产,向我中心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被继承人(遗赠人)张中元于1997年12月30日死亡、张崇元于1998年5月23日死亡、张海仙于2000年3月28日死亡、张建民于2018年2月7日死亡。
2、被继承人(遗赠人)张中元、张崇元、张海仙、张建民的不动产坐落于石屏县异龙镇下仁和村104号。
3、被继承人(遗赠人)张中元、张崇元、张海仙、张建民的不动产由张存智、张家福、张玉芬、马竹存继承(受遗赠)。
4、除第3项列举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外,其他继承人放弃继承权或者无其他继承人(受遗赠人)。
以上情况如有不实,请在十五个工作日内(2020年4月29日前)向石屏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书面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该不动产的转移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石屏县自然资源局一楼证务大厅(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873-4845370
公告单位:石屏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04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