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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动产登记公告
  • 索引号
    000014348/2020-02319
  • 发布机构
    石屏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0-05-26
  • 时效性
    有效

继承公告(高阳明)

           继承公告 

     

  

  申请人高阳明因继承(受遗赠)被继承人(遗赠人)高洪源的不动产权,向我中心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被继承人(遗赠人)高洪源201077日死亡。 

  

  2、被继承人(遗赠人)高洪源的不动产坐落于石屏县异龙镇钟秀街30号国有土地使用证:石国用1997字第0023号。房产证号:NO.005989

  

  3、被继承人(遗赠人)高洪源的不动产权由高阳明继承(受遗赠)。 

  

  4、除第3项列举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外,其他继承人放弃继承权或者无其他继承人(受遗赠人)。 

  以上情况如有不实,请在十五个工作日内(2020615日前)向石屏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书面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该不动产的转移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石屏县国土资源局一楼办证大厅(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873-4845370 

  

                                 

                            公告单位:石屏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