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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1-013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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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石屏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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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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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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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更正公告(冯丽娇)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一条的规定,拟对下列不动产登记的部分内容予以更正,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2021年5月7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石屏县异龙镇湖滨路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873-48453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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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权利人 | 更正内容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江文兵 魏红林 | 1、土地用途由居住用地更正为工业用地;2、土地权利类型由祖遗更正为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 | 石屏县哨冲镇哨冲老区135号 | |
石屏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 ||||
2021年4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