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0014348/2018-05868
-
发布机构石屏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
文号
-
发布日期2018-09-18
-
时效性有效
继承公告(杨燕华)
继承公告
申请人杨燕华因继承(受遗赠)被继承人(遗赠人)许绍先的不动产权,向我中心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被继承人(遗赠人)许绍先于2012年2月死亡。
2、被继承人(遗赠人)许绍先的不动产坐落于石屏县异龙镇陶村三组(建房通知书号:石准建字第0205569号)。
3、被继承人(遗赠人)许绍先的不动产权由杨燕华继承(受遗赠)。
4、除第3项列举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外,其他继承人放弃继承权或者无其他继承人(受遗赠人)。
以上情况如有不实,请在十五个工作日内(2018年10月12日前)向石屏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书面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该不动产的转移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石屏县国土资源局一楼办证大厅(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873-4845370
公告单位:石屏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8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