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 不动产登记公告
  • 索引号
    000014348/2018-05872
  • 发布机构
    石屏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8-09-19
  • 时效性
    有效

继承公告(彭利芬)

继承公告

    

申请人彭利芬因继承(受遗赠)被继承人(遗赠人)李荣飞的不动产权,向我中心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被继承人(遗赠人)李荣飞201688日死亡。

2、被继承人(遗赠人)李荣飞的不动产坐落于石屏县异龙镇环东新村109号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号:石集建(1995)字第0056号)。

3、被继承人(遗赠人)李荣飞的不动产权由彭利芬继承(受遗赠)。

4、除第3项列举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外,其他继承人放弃继承权或者无其他继承人(受遗赠人)。

以上情况如有不实,请在十五个工作日内(2018年10月15日前)向石屏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书面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该不动产的转移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石屏县国土资源局一楼办证大厅(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873-4845370

 

公告单位:石屏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8年9月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