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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动产登记公告
  • 索引号
    000014348/2019-04077
  • 发布机构
    石屏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9-01-09
  • 时效性
    有效

继承公告(唐朝丽)

继承公告

    

申请人唐朝丽因继承(受遗赠)被继承人(遗赠人)唐桂森、饶兴珍的不动产权,向我中心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被继承人(遗赠人)唐桂森20166月13日死亡饶兴珍2008年7月12日死亡

2、被继承人(遗赠人)唐桂森、饶兴珍的不动产坐落于石屏县异龙镇焕文路9号锰业总厂集资房1幢1单元203号房屋所有权证号:石屏县房权证全额集字第0275号,国有土地使用证号:石国用(2010)第372号)。

3、被继承人(遗赠人)唐桂森、饶兴珍的不动产权由唐朝丽继承(受遗赠)。

4、除第3项列举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外,其他继承人放弃继承权或者无其他继承人(受遗赠人)。

以上情况如有不实,请在十五个工作日内(2019130日前)向石屏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书面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该不动产的转移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石屏县国土资源局一楼办证大厅(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873-4845370

 

公告单位:石屏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