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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动产登记公告
  • 索引号
    000014348/2019-04103
  • 发布机构
    石屏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9-03-19
  • 时效性
    有效

继承公告(许银秀、李娜)

继承公告

    

申请人许银秀、李娜因继承(受遗赠)被继承人(遗赠人)李正葵、许宝玉的不动产权,向我中心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被继承人(遗赠人)李正葵200809月02日死亡;许宝玉于2012年02月12日死亡。

2、被继承人(遗赠人)李正葵、许宝玉的不动产坐落于石屏县异龙镇黑龙坡脚农技中心的房屋房屋所有权证号:房权证异龙字第21122号,土地所有权证号:石国用2001第0227号)。

3、被继承人(遗赠人)李正葵、许宝玉的不动产权由许银秀、李娜继承(受遗赠)。

4、除第3项列举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外,其他继承人放弃继承权或者无其他继承人(受遗赠人)。

以上情况如有不实,请在十五个工作日内(201949日前)向石屏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书面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该不动产的转移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石屏县国土资源局一楼办证大厅(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873-4845370

 

公告单位:石屏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9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