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般公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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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5-010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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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000014348/2018-002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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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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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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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关于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整改验收的公示
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异龙湖系统科学治湖不足。督察报告指出:水资源利用不充分。红河州、石屏县对异龙湖水资源考虑不够,重视外流域补水,但对流域内农业用水管理粗放,雨季清污分流不足,水资源配置不够高效,水资源利用不充分,农田退水未实现循环利用,泄洪水与中水利用率不高,仅县城污水处理厂每年就产生近1000万方左右的尾水,以及在雨季与污水合流后产生的大量雨洪水外流,流域内水资源利用不足。”现已完成整改,并完成县级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验收整改有关要求,现将该项问题整改验收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2月3日至2025年12月11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书面向石屏县水务局提出。联系电话:0873-4842469 ,邮寄地址:石屏县水务局。
附件: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完成情况表
石屏县水务局
2025年12月3日
附件【附件 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完成情况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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