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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统计信息
  • 索引号
    /2025-00603
  • 发布机构
    000014348/2018-00278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06-25
  • 时效性
    有效

石屏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二号)——单位基本情况

石屏县统计局

石屏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4月2日)


根据石屏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单位情况、从业人员、资产负债状况和营业收入公布如下:

一、单位情况

2023年末,全县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5061个,比2018年末增加3545个,增长233.8%;产业活动单位5865个,增加3684个,增长171.1%;个体经营户22537个,增加7920个,增长54.2%(详见表2-1)。

表21 单位数与个体经营户数


单位数(个)

比重(%)

一、法人单位

5061

100

企业法人

2717

54

机关、事业法人

263

5

社会团体

72

1

其他法人

2009

40

二、产业活动单位

5865

100

第二产业

841

14

第三产业

5024

86

三、个体经营户

22537

100

第二产业

933

4

第三产业

21604

96

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租赁和商务服务业1789个,占35.3%;批发和零售业1781个,占35.2%;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349个,占6.9%。在个体经营户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15443个,占68.5%;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2802个,占12.4%;住宿和餐饮业1553个,占6.9%(详见表2-2)。

表22 按行业门类分组的法人单位数与个体经营户数


法人单位

个体经营户

数量(个)

比重(%)

数量(个)

比重(%)

合 计

5061

100

22537

100

农、林、牧、渔业*

27

0.5

229

1.0

采矿业

42

0.8

3

0.01

制造业

281

5.6

707

3.1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25

0.5

2

0.01

建筑业

148

2.9

221

0.1

批发和零售业

1781

35.2

15443

68.5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88

1.7

2802

12.4

住宿和餐饮业

75

1.5

1553

6.9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17

0.3

104

0.5

金融业

*

*

房地产业

61

1.2

7

0.03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1789

35.3

249

1.1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77

1.5

21

0.1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34

0.7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82

1.6

953

4.2

教育

75

1.5

13

0.1

卫生和社会工作

38

0.8

98

0.4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70

1.4

132

0.6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349

6.9

注:表中农、林、牧、渔业仅包括从事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的法人单位与个体经营户,以及兼营第二、三产业活动的农、林、牧、渔业法人单位。表中房地产业包括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房地产业。表中标记为“*”表示该行业仅有个别企业有数据,为避免泄露企业信息,相关数据做隐藏处理。

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56505人,比2018年末增加21240人,增长61.2%,其中女性从业人员23678人。第二产业从业人员26575人,增加8295人,增长45.3%;第三产业从业人员29930人,增加12945人,增长76.0%。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50294人,其中女性从业人员24636人。

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建筑业15662人,占26.5%;批发和零售业10061人,占17.8%;制造业9425人,占15.9%。在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33608人,占66.8%;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6978人,占13.9%;住宿和餐饮业3465人,占6.9%(详见表2-3)。

表23 按行业门类分组的法人单位与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


法人单位

从业人员

(人)


个体经营户

从业人员

(人)


其中:女性

其中:女性

合 计

56505

23678

50294

24636

农、林、牧、渔业*

305

153

524

109

采矿业

942

158

7

1

制造业

9425

5456

1999

876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580

160

2

1

建筑业

15662

3618

711

157

批发和零售业

10061

4638

33608

18624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889

349

6978

1286

住宿和餐饮业

433

278

3465

2158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88

38

197

101

金融业

*

*

房地产业

1074

401

10

4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2718

816

641

166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605

195

47

21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364

121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439

208

1592

811

教育

4540

2984

20

40

卫生和社会工作

2436

1823

203

128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540

294

290

153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5233

1903

注:表中农、林、牧、渔业仅包括从事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的法人单位与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表中房地产业包括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房地产业。表中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不包括铁路部门数据。建筑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数按数据处理地口径汇总。表中标记为“*”表示该行业仅有个别企业有数据,为避免泄露企业信息,相关数据做隐藏处理。

三、资产负债状况和营业收入

2023年末,全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3876373万元,比2018年末增加1976492万元,增长104.0%。其中,第二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720403万元,增加146769万元,增长25.6%;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3155970万元,增加1829724万元,增长137.9%。

2023年末,全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1466283万元,比2018年末增加1001927万元,增长215.7%。其中,第二产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344352万元,增加54461万元,增长18.8%;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1121931万元,增加947467万元,增长543.0%。

2023年,全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企业法人单位实现营业收入2011613万元,比2018年增加1068271万元,增长113.2%。其中,第二产业营业收入1383698万元,增加589851万元,增长74.3%;第三产业营业收入627915万元,增加478419万元,增长320.0%(详见表2-4)。

表24 按行业门类分组的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法人单位

资产总计

(万元)

法人单位

负债合计

(万元)

企业法人单位

营业收入

(万元)

合 计

3893941

1467648

2019259

农、林、牧、渔业*

17568

1365

7646

采矿业

85945

14531

82154

制造业

241533

111152

565725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143698

126789

28035

建筑业

249539

92117

708886

批发和零售业

259758

72641

369473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297102

8627

31683

住宿和餐饮业

11011

2956

10187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2396

1035

3165

房地产业

356130

329979

92439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1154458

506329

74426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19957

3339

11251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23933

10128

4553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23106

15985

13557

教育

176882

11435

4341

卫生和社会工作

77545

44423

2175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11111

1284

9563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742269

113533

注:表中农、林、牧、渔业仅包括从事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的单位数据。表中企业法人单位,包括机构类型为企业的法人单位,以及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表中房地产业包括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房地产业。表中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不包括铁路部门数据。表中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不包括铁路部门数据。

注释:

[1]三次产业的划分

第一产业是指农、林、牧、渔业(不含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

第二产业是指采矿业(不含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制造业(不含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

第三产业即服务业,是指除第一产业、第二产业以外的其他行业,第三产业包括: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国际组织,以及农、林、牧、渔业中的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采矿业中的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制造业中的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2]单位的划分

法人单位是指有权拥有资产、承担负债,并独立从事社会经济活动(或者与其他单位进行交易)的组织。法人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依法成立,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负债和其他民事责任;

(2)独立拥有和使用(或者授权使用)资产,有权与其他单位签订合同;

(3)会计上独立核算,能够编制资产负债表等会计报表。

法人单位包括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机关法人、社会团体法人、其他法人等。

产业活动单位是指位于一个地点,从事一种或主要从事一种社会经济活动的组织或者组织的一部分。产业活动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一个场所从事一种或者主要从事一种社会经济活动;

(2)相对独立地组织生产活动或经营活动;

(3)能提供收入或者支出等相关资料。

[3]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为保证数据精确度,个别数据保留2位小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