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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政府机构及职能
  • 索引号
    spxtyjrswj/2024-00000
  • 发布机构
    石屏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09-12
  • 时效性
    有效

石屏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职能简介

一、工作职责

石屏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是石屏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负责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中央和省、州、县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退役军人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二、内设机构

石屏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设办公室、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科、移交安置科、拥军优抚科4个科室,下属石屏县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石屏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加挂石屏县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中心)2个事业单位。

(一)局机关科(室)

1.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安全、保密、政务公开、机构编制、干部人事等工作;拟定退役军人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退役军人管理保障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并监督执行;负责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和统计等工作;负责处理州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事务。

2.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科

主要职责:承担退役军人思想政治、舆论宣传、总结表彰、荣誉奖励工作,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落实情况,承担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帮扶援助工作;组织起草退役军人事务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政策,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等工作。

3.移交安置科(就业创业)

主要职责:做好军队转业干部、符合国家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伤病残退役士兵、自主择业转业干部的接收、安置工作,组织协调落实退役军人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负责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就业指导、中介服务等工作,促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

4.拥军优抚科

主要职责: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军属和其他优抚对象的抚恤优待政策落实;协调落实退役军人医疗保障工作,承担退役军人残疾等级评定和伤亡抚恤相关工作;指导实施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身份核定和数据更新、动态管理;指导实施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优抚保障机构和军供站的规划建设、服务管理;指导实施军人公墓的建设规划和管理维护。

三、直属事业单位

1.石屏县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

主要职责:负责移交地方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含退休士官)去向审定、移交安置、服务管理和退役安置补助经费申报发放;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含退休士官)和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的住房保障和遗属生活补助经费核发工作。

2.石屏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加挂石屏县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中心)

主要职责:负责退役军人信息管理和政策宣传,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退役军人志愿服务,配合做好来信来访等工作;承担烈士褒扬和烈士纪念管理保护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工作,组织实施英雄烈士纪念活动,做好烈士祭扫活动服务保障。

四、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石屏县人民政府办公楼四楼(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00—11:30,下午2:00—5:30

联系电话(传真):0873-3174295

通讯地址:云南省红河州石屏县异龙镇湖滨路13号石屏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邮政编码:662200

五、负责人信息

单位负责人:普文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