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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spxfgj/2025-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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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石屏县发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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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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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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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关于公开征求《石屏县水利工程供水和石屏县自来水厂供水调价方案》的公告
为科学合理制定水利工程供水和自来水厂供水价格,根据《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云南省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办法》《云南省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实施细则》等规定,石屏县发改局在前期走访调查、成本监审的基础上起草了《石屏县水利工程供水和石屏县自来水厂供水调价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提出宝贵意见建议。意见建议请于2025年2月18日前反馈石屏县发展和改革局。
联系人: 朱乐乐,传真:3174287
电子邮箱:1002196213@qq.com
附件:石屏县水利工程供水和石屏县自来水厂供水调价方案(征求意见稿)
石屏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2月11日
石屏县水利工程供水和石屏县自来水厂供水调价方案(征求意见稿)
一、高冲水库供水价格
调价方案:粮食作物用水从0.15元/m³调整为0.3元/m³;经济作物用水从0.3元/m³调整为0.46元/m³;养殖业用水从0.35元/m³调整为0.46元/m³;其他农业用水、生活用水、工业用水价格均高于成本不作调整。(具体价格见附件1)
二、石屏县自来水厂供水价格
居民生活用水价格从3元/m³调整为3.3元/m³,最终到户价格4.4元/m³(含污水处理费1.1元/m³);非居民生活用水价格从3.7元/m³调整为3.9元/m³,最终到户价格5.5元/m³(含污水处理费1.6元/m³);特种行业用水价格从6.5元/m³调整为6.7元/m³,最终到户价格8.35元/m³(含污水处理费1.65元/m³)。(具体价格见附件2)
三、其他县属水利工程向城镇供水企业供水暂未定价的,可参照高冲水库收费标准范围内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向农村供水的,按照补偿成本、公平负担的原则,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村组集中供水工程水价由管水组织和用水户协商确定。
附件【附件:供水价格调整表(征求意见稿).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