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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般公示公告
  • 索引号
    spxwhhlyj/2025-00008
  • 发布机构
    石屏县文化和旅游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08-13
  • 时效性
    有效

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加强不可移动文物保护,提升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石屏县文物保护工作实际,现将《石屏县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就有关内容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截止2025年8月22日,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1.联系电话:0873-3064584

2.传 真:0873-3064580

3.邮递信件:石屏县湖滨路1号,邮政编码:662200。


附件:石屏县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办法(征求意见稿)




石屏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5年8月13日



附件【附件:石屏县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办法(征求意见稿.w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