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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般公示公告
  • 索引号
    /2025-00296
  • 发布机构
    000014348/2018-00278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02-26
  • 时效性
    有效

石屏县开展“局长坐诊接诉”为企业“把脉开方”纾困解难

各驻屏企业:

石屏县“局长坐诊接诉”活动将于2025年3月起按月开展,受理驻屏企业在投资、生产、经营等方面反映的政策咨询、服务需求、意见建议等诉求,请广大企业积极参与,客观真实反映诉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号方式

通过扫描二维码进入预约流程,或在石屏县政务服务大厅设置的线下“企业诉求直通窗”进行“挂号预约”(工作日)。

方式一:直接扫描二维码进入预约流程

方式二:线下“挂号预约”

地点:石屏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D016号县发改局窗口

咨询电话:0873-3174733

二、“坐诊”时间及地址

牵头部门或责任部门将结合企业“挂号”顺序和问题类型,于“坐诊”前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告知“挂号”企业负责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或委托指定代表人)“坐诊”的具体时间、地点及场次。

三、受理范围

(一)“坐诊接诉”服务对象

在石屏县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各类企业,以及拟在石屏县投资兴业的企业。

(二)“坐诊接诉”诉求范围

企业诉求应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具有正当理由和事实依据。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没有明确的诉求对象和具体事实、理由及诉求的;

2.属于经营主体之间民事纠纷的;

3.已通过或已进入纪检监察程序、司法程序、行政复议、仲裁或信访程序处理的;

4.已向政府其他诉求平台反映且已受理的,原则上不再重复受理;

5.诉求事项已依法依规办结或已给出处理意见,但同一对象仍以同一理由重复提出的;

6.其他不属于营商环境监督职责范围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