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2025-00276
-
发布机构000014348/2018-00278
-
文号
-
发布日期2025-02-17
-
时效性有效
石屏县医疗保险中心关于解除康寿大药房(石屏)有限公司宝秀店等两家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的公告
康寿大药房(石屏)有限公司宝秀店、康寿大药房(石屏)有限公司五店于2025年2月14日提出解除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协议申请。按照《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及《2024年红河州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石屏县医疗保险中心于 2025年2月14日起与康寿大药房(石屏)有限公司宝秀店、康寿大药房(石屏)有限公司五店解除定点零售药店医保服务协议,现向社会公告!
石屏县医疗保险中心
2025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