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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
  • 索引号
    /2025-00507
  • 发布机构
    000014348/2018-00278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05-21
  • 时效性
    有效

石屏县医疗保障局2025年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例曝光(第一批)

一、石屏安康医院

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期间,该院存在以串换收费、将不属于医保支付范围的纳入医保基金结算的方式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涉及医保统筹基金1773.6元。石屏县医疗保障局于2025年3月3日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作出行政处罚:1.责令退回造成损失的医疗保障基金1773.6元;2.处造成损失金额1773.6元1倍的罚款。

二、石屏和惠医院

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期间,该院存在以串换收费、超标准收费的方式,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29085元。石屏县医疗保障局于2025年2月8日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作出行政处罚:1.责令退回造成损失的医疗保障基金29085元;2.处造成损失的医疗保障基金1倍的罚款。

三、石屏姚氏骨科医院

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期间,该院存在以重复收费、串换收费、超标准收费的方式,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82137元。石屏县医疗保障局于2025年3月3日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作出行政处罚:1.责令退回造成损失的医疗保障基金82137元;2.处造成损失的医疗保障基金1倍的罚款。

四、石屏平安医院

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期间,该院存在以重复收费、串换收费、超标准收费的方式,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57404.5元。石屏县医疗保障局于2025年3月3日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作出行政处罚:1.责令退回造成损失的医疗保障基金57404.5元;2.处造成损失的医疗保障基金1倍的罚款。

五、石屏县坝心镇中心卫生院

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期间,该院存在以重复收费、串换收费、将不属于医保支付范围的纳入医保基金结算的方式,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6897元。石屏县医疗保障局于2025年2月8日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作出行政处罚:1.责令退回造成损失的医疗保障基金6897元;2.处造成损失的医疗保障基金1倍的罚款。

六、石屏和济中医医院有限公司

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期间,该院存在以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的方式,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30958元。石屏县医疗保障局于2025年2月12日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作出行政处罚:1.责令退回造成损失的医疗保障基金30958元;2.处造成损失的医疗保障基金1倍的罚款。

七、石屏县龙武镇卫生院

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期间,该院存在以超标准收费的方式,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612元。石屏县医疗保障局于2025年2月12日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作出行政处罚:1.责令退回造成损失的医疗保障基金612元;2.处造成损失的医疗保障基金1倍的罚款。

八、胡某某、姚某某

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胡某某、姚某某2名医务人员用自已的社会保障卡为家属代开药的方式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4862.48元(姚某某:2608.53元、胡某某:2253.95元)。石屏县医疗保障局于2025年5月15日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的规定作出:1.责令改正并责令退回造成损失的医疗保障基金;2.暂停其医疗费用联网结算3个月的处理决定。



石屏县医疗保障局

2025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