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石屏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根据《云南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云政办规〔2020〕3号)《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的通知》(红政办规〔2022〕1号)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石屏县财政局草拟了《石屏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根据相关规定,现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求意见时间
2024年9月19日至10月10日
二、修改意见反馈
请社会各界群众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将修改意见以电子邮件形式反馈至石屏县财政局。在此,衷心感谢社会各界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联系人及电话:张有 0873-4853798
邮箱:hhspczj1@126.com
传真:0873-4859793
附件1:石屏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附件2:编制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