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般公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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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5-00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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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000014348/2018-002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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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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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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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石屏县医疗保障局关于聘任医疗保障基金监管社会义务监督员的公示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医保基金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勿使医保基金成为新的‘唐僧肉’,任由骗取,要加强监管”,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工作的社会监督机制,形成多方联动、社会参与的医疗保障监管新格局,强化医保基金监督管理,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保障参保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红河州医疗保障基金监管社会义务监督员管理制度(试行)》的规定,经石屏县医疗保障局研究决定,聘任下列人员为石屏县医疗保障局首批医疗保障基金监管社会义务监督员,现将聘任人员名单公示如下:
李蓓、童丽萍、邓佑青、王正林、杨平、刘楠、陈丽、沈梅华、胡红钰、李立东。
如对上述人选有异议,请于2025年7月22日(星期二)前向石屏县医疗保障局反映。联系电话:0873-3174490。
石屏县医疗保障局
2025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