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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般公示公告
  • 索引号
    /2025-00672
  • 发布机构
    000014348/2018-00278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07-24
  • 时效性
    有效

石屏县医疗保险中心关于拟新增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名单的公示

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红河州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转发<云南省医疗保障定点管理经办规程>的通知》(红医保办发〔2025〕18号)要求,一心堂健康管理有限公司石屏异龙湖滨路诊所7月10日提交申请,经石屏县医疗保险中心评估小组资料审核,7月15日实地评估,7月22日评估小组集体讨论,评估为合格,同意拟将一心堂健康管理有限公司石屏异龙湖滨路诊所纳入石屏县基本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管理。现予以公示,请社会各界监督。

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即2025年7月25日至8月5日,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者,请于公示期间以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石屏县医疗保险中心反映。公示期满后如无异议,将根据相关规定确定为石屏县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联系人及电话:刘云,0873-3174492。



石屏县医疗保险中心

2025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