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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般公示公告
  • 索引号
    spxylbzj/2026-00008
  • 发布机构
    石屏县医疗保障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6-06-26
  • 时效性
    有效

石屏县医疗保险中心关于拟新增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名单的公示

根据《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红河州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转发<云南省医疗保障定点管理经办规程>的通知》(红医保办发〔2025〕18号)要求,云南健之佳连锁药房有限公司石屏湖滨路二分店6月12日提交申请,经石屏县医疗保险中心评估小组资料审核、6月17日实地评估,6月26日评估小组集体讨论,评估为合格。同意拟将云南健之佳连锁药房有限公司石屏湖滨路二分店(地址: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石屏县异龙镇湖滨路祥云骏园5、6、7号商铺)纳入石屏县基本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管理。现予以公示,请社会各界监督。

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即2026年6月26日至7月6日,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者,请于公示期间以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石屏县医疗保险中心反映。公示期满后如无异议,将根据相关规定确定为石屏县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

联系人及电话:刘云,0873-3174492




石屏县医疗保险中心

2026年0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