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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整改验收的公示

来源: 发布日期:2023-11-28 浏览次数:

  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第十三项:“云南省一些地区落实化肥、农药有关减量要求不严不实,减量成效不明显”,已整改完成并完成县级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验收整改有关要求,现将该项问题整改验收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1月27日至2023年12月1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书面向石屏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提出。联系电话: 0873- 4857240,邮寄地址:石屏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附件:1.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十三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石屏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2023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