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 环境保护督查“回头看”

红河州关于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交办举报环境问题办理情况公示(十七)

来源: 发布日期:2018-07-03 浏览次数:

  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于2018年6月5日进驻云南省开展“回头看”工作,对群众举报的环境问题已陆续交办。收到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环境问题举报件后,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转交各县市党委、人民政府认真查处,并针对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予以严肃处理。现将省第19批转办我州的D530000201806230013号转办件办理情况公示如下:

  一、基本情况

  投诉内容:投诉人是个旧市鸡街镇小芭蕉村的村民代表,反映红河州建筑安装公司砖厂,破坏该村基本农田100多亩,损坏集体林区100多亩,土地流失几十亩。2004年砖厂利用76年和79年云南省里的两个批文,采取不正常手段,欺上瞒下,没有按批文要求,向个旧市申请补办了两个土地使用证,大概土地面积100多亩,这部分土地没有支付补偿款。目前,出现了一地两证的情况(一个是村民手里的土地承包书,另一个是砖厂的土地使用证),请督察组调查处理。具体情况会用信件的形式邮寄昆明市第98号信箱。

  二、转办情况

    红河州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环保督察举报件的办理工作,按照边督边改、立行立改的要求,对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转办的举报问题,坚持“交办举报问题不过夜”的原则,2018年6月23日省环保督察办转办后第一时间交办个旧市办理,并要求个旧市委、市政府坚持“边督察、边查处、边整改”的原则,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严格按照“一个问题、一套方案、一名责任人、一抓到底”的举报问题办理“四个一”要求,迅速开展调查处理工作,确保整改查处到位。

  6月23日,个旧市在收到D530000201806230013号转办件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第一时间进行安排部署,由市政府常务副市长汪霞任督办领导,鸡街镇政府牵头,镇长林海涛为责任领导,市环境保护局、林业局、国土资源局、工信局、农业局、鸡街镇政府组成联合调查组,及时开展调查处理工作。

  三、调查结论

  经调查核实,举报反映的内容不属实。

                                                            红河州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