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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环境保护督查“回头看”

红河州关于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 交办举报环境问题办理情况公示(六)

来源: 发布日期:2018-06-21 浏览次数:

  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于2018年6月5日进驻云南省开展“回头看”工作,对群众举报的环境问题已陆续交办。收到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环境问题举报件后,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转交各县市党委、人民政府认真查处,并针对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予以严肃处理。现将省第8批转办我州的1件转办件(D530000201806120003号)办理情况公示如下:

  一、基本情况 

  投诉内容:红河州泸西县县城边上有家纤维厂(以前叫泸西意利公司,现在大家都叫纤维厂)污染严重,主要是粉尘(纤维毛等)、刺激性气味严重影响周边居民(投诉人居住点距离该厂直线距离100多米),曾多次反映,但只要有检查来他们就停产,检查一走他们就生产。 

  二、转办情况 

  红河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环保督察举报件的办理工作,按照边督边改、立行立改的要求,对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转办的举报问题,坚持“交办举报问题不过夜”的原则,2018年6月12日省环保督察办转办后第一时间交办泸西县办理,并要求泸西县委、县政府坚持“边督察、边查处、边整改”的原则,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严格按照“一个问题、一套方案、一名责任人、一抓到底”的举报问题办理“四个一”要求,迅速开展调查处理工作,确保查处整改到位。 

  泸西县在收到D530000201806120003号转办件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第一时间进行安排部署,制定印发了《泸西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件D530000201806120003办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明确总体要求、工作原则、工作目标、工作步骤和相关要求,并确定由常务副县长唐卫平任督办领导,县环境保护局牵头负责,局长何伟云为责任领导,及时组成工作组开展调查核实处理工作。 

  三、调查结论及整改措施 

  (一)调查结论 

  经调查核实,举报反映的内容部分属实。 

  (二)整改措施 

  督促该公司管理人员加强厂区环境管理,对厂区重新进行合理规划,加强环保设施稳定运行管理,落实各项环保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上述1件转办举报件的调查核实情况及下一步工作打算详见红河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红河州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