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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环境保护督查“回头看”

红河州关于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 交办举报环境问题办理情况公示(八)

来源: 发布日期:2018-06-23 浏览次数:

  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于2018年6月5日进驻云南省开展“回头看”工作,对群众举报的环境问题已陆续交办。收到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环境问题举报件后,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转交各县市党委、人民政府认真查处,并针对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予以严肃处理。现将省第10批转办我州的3件转办件办理情况公示如下:

  一、D530000201806140011号转办件办理情况 

  (一)基本情况 

  投诉内容:红河州石屏县工业园区(该区域为豆腐制品加工企业聚集地),目前大概还有30多台燃煤锅炉在使用。 

  (二)转办情况 

  红河州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环保督察举报件的办理工作,在收到转办单后,要求石屏县委、县政府认真履职,及时处理,抓好转办件的案件查办,按照“边督察、边查处、边整改”的原则,以及“一个问题、一套方案、一名责任人、一抓到底”的举报问题办理“四个一”要求,对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案件和指出的问题,高度重视,主动整改。要逐级落实责任,完善工作机制,确保各类环境保护举报问题不折不扣得到查处、整改到位,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切实有效解决环境保护突出问题。 

  石屏县在收到D530000201806140011号转办件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第一时间安排部署,明确由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文武任督办领导,县环境保护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业园管委会组成工作组开展调查处理工作。 

  (三)调查结论 

  经调查核实,举报反映的内容属实。 

  (四) 整改措施 

  1. 2018年6月16日,联合调查组于对石屏县工业园区管委会进行了调查处理,下发了《环境违法行为限期改正通知书》(石环限改字〔2018〕19号),责令园区加快集中供热项目推进力度。在集中供热配套项目完成后,完成整个松村园区的环境保护竣工验收手续。 

  2. 石屏工业园区管委会于2017年3月23日与昆明幸福阳光新能源有限公司签订了集中供热项目合作协议书,拟在园区新建集中供热项目对园区企业进行集中供热,计划于2019年6月30日前建成并投入使用,淘汰园区内的32台燃煤小锅炉。 

  二、D530000201806140013号转办件办理情况 

  (一)基本情况 

  投诉内容:红河州弥勒市弥阳镇有两处非法处置危险废物(废机油桶、废机油格、废机油及其沾染物)的窝点,主要在红河州范围内从事废机油的收购、转运和处置,并且废机油桶等去向不明。一处位于弥阳镇中雨则村滚石沟小组,负责人叫汤开喜;一处位于朋普镇小寨村灰土寨瓦窑,负责人叫陶刚辉。另外,针对这两处窝点,环保志愿者曾多次向弥勒市环保局反映,环保局多次进行处理,但处理结果、处理情况不明,至今两处窝点仍然存在。 

  (二)转办情况 

  红河州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环保督察举报件的办理工作,在收到转办单后,要求弥勒市委、市政府认真履职,及时处理,抓好转办件的案件查办,按照“边督察、边查处、边整改”的原则,以及“一个问题、一套方案、一名责任人、一抓到底”的举报问题办理“四个一”要求,对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案件和指出的问题,高度重视,主动整改。要逐级落实责任,完善工作机制,确保各类环境保护举报问题不折不扣得到查处、整改到位,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切实有效解决环境保护突出问题。 

  弥勒市在收到D530000201806140013号转办件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安排部署,制定印发了《弥勒市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信访转办件(D530000201806140013)办理工作方案》,由常务副市长钟俊峰任督办领导,市环保局、弥阳镇、朋普镇为责任单位,及时组成工作组开展调查处理工作。 

  (三)调查结论 

  经调查核实,举报反映的内容部分属实。 

  (四)整改措施 

  1. 对云南泽仁清运服务有限公司红河州分公司未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擅自存储废矿物油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对30L废机油进行查封扣押,依法对该公司作出行政处罚。 

  2. 2018年6月17日,弥勒市环保局对云南泽仁清运服务有限公司红河州分公司负责人陶刚辉进行了约谈。 

  三、D530000201806140046号转办件办理情况 

  (一)基本情况 

  投诉内容:红河州开远市河滨南路有两家餐馆,分别为“唠叨鸭、驯鹿米线馆”,投诉人认为两家餐馆所处位置,不适合做餐饮,也无独立的油烟管道,现在每天不定时、无组织排放油烟,并违反市政府2016年8月16日出台的119号文件规定,开远市市场监管局违反规定批准营业1至2年左右,投诉人也向其他部门反映一年,未得到解决。 

  (二)转办情况 

  红河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环保督察举报件的办理工作,按照边督边改、立行立改的要求,对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转办的举报问题,坚持“交办举报问题不过夜”的原则,2018年6月13日省环保督察办转办后第一时间交办开远市办理,并要求开远市委、市政府坚持“边督察、边查处、边整改”的原则,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严格按照“一个问题、一套方案、一名责任人、一抓到底”的举报问题办理“四个一”要求,迅速开展调查处理工作,确保整改查处到位。 

  开远市在收到D530000201806130038号转办件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第一时间进行安排部署,明确政府分管环保工作的副市长普树华为督办领导,开远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习剑锋为责任领导,由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委宣传部、市环境保护局、市信访局、乐白道街道办事处等单位组成联合调查组,及时开展调查处理工作。 

  (三)调查结论 

  经调查核实,举报反映的内容部分属实。 

  (四)整改措施 

  2018年6月14日,联合调查组约谈了开远市一口香唠叨鸭店、开远市伊磊驯鹿食府负责人,要求2家餐饮单位严格落实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存在的油烟排放问题立即进行整改,安装油烟净化装置,确保油烟达标排放。要求开远市伊磊驯鹿食府对操作间后窗破损的玻璃进行更换并采取密闭措施。 

  上述3件转办举报件的调查核实情况及下一步工作打算详见红河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红河州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