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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环境保护督查“回头看”

红河州关于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 交办举报环境问题办理情况公示(十)

来源: 发布日期:2018-06-25 浏览次数:

  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于2018年6月5日进驻云南省开展“回头看”工作,对群众举报的环境问题已陆续交办。收到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环境问题举报件后,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转交各县市党委、人民政府认真查处,并针对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予以严肃处理。现将省第12批转办我州的3件转办件办理情况公示如下:

  一、D5*************0025号转办件办理情况 

  (一)基本情况 

  投诉内容:红河州个旧市大屯镇政府甲介山社区南大门外,通往红土坡村的公路旁,有四个厂,其中两家生产水泥板,一家是蓝色彩钢瓦的厂房(名称和生产什么,不清楚),一家是大屯锡矿温州二井公司,四家企业主要在傍晚和晚上生产,有白色的大量粉尘外排,污染环境。大屯锡矿温州二井公司,把大量的垃圾丢弃在厂区围墙外的山上。 

  (二)转办情况 

  红河州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环保督察举报件的办理工作,2018年6月17日收到转办件后,按照“举报问题交办不过夜”的要求,第一时间将信访件交办个旧市,要求个旧市委、市政府认真履职,及时处理,抓好转办件的案件查办,按照“边督察、边查处、边整改”的原则,以及“一个问题、一套方案、一名责任人、一抓到底”的举报问题办理“四个一”要求,对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案件和指出的问题,高度重视,主动整改。要逐级落实责任,完善工作机制,确保各类环境保护举报问题不折不扣得到查处、整改到位。 

  6月17日,个旧市在收到D5*************0025号转办件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由市政府党组成员、工业园区管委会主任王洪任督办领导,个旧市大屯镇人民政府牵头,镇长邓海龙为责任领导,工信局、安监局、环保局、云锡公司大屯锡矿、个旧市大屯镇政府组成联合调查组及时开展调查处理工作。 

  (三)调查结论 

  经调查核实,举报反映的内容属实。 

  (四)整改措施 

  1. 2018年6月18日,个旧市大屯镇政府对大屯锡矿温州二井公司、蒙自坤和漏缝板开发有限公司、个旧市大屯福达建材厂下发整改通知,要求企业立即停产,完善相关手续并经有关部门审批后方能进行生产。 

  2. 2018年6月17日,个旧市工信局函告云锡大屯锡矿和云锡集团供水有限责任公司停止对蒙自坤和漏缝板开发有限公司、个旧市大屯福达建材厂供电。云锡大屯锡矿积极配合,当天就已断电,停止生产。 

  3. 要求蒙自坤和漏缝板开发有限公司、个旧市大屯福达建材厂对厂区环境进行清理,规范原料堆场,严防扬尘污染周边环境。 

  4. 大屯锡矿温州二井公司于2018年6月20日下午将现场垃圾进行清运完毕,现场设置垃圾桶作为临时堆放点;大屯镇政府下达了《环境治理整改通知书》(屯改〔2018〕1号),要求该公司6月23日前完成对料场和作业区域的封闭并安装有关喷淋系统等降尘设备,同时,加强对生产区域的监管。该公司主动积极配合整改,现已完成对料场和作业区域的封闭并安装了相关喷淋系统等降尘设备。 

  二、X530000201806160001号转办件办理情况 

  (一)基本情况 

  投诉内容:对建水县环保局处理公示结果意见极大,建水环保局和群星化工仍然在搞形式主义,1.“停止使用烧锅寨渣场,处以罚款”完全是以罚代管,没有解决被污染场地的清理问题,应恢复被污染环境原状,群星公司及相关责任人还应承担污染环境的刑事责任。2.烧锅寨渣场无规划、设计、建设、环评文件,是建水县环保局乱作为的产物,应立即中止,重新对渣场进行整治。3.群星化工无任何手续情况下倾倒化工废渣在烧锅寨时间长达40余年,建水县环保局不作为,经举报后包庇并采用以罚代管不解决被污染场地环境问题,不对污染主体及负责人处理。强烈要求:1.将建水县环保局不作为、乱作为情况移交纪委部门调查处理。2.由其他部门重新处理群星化工倾倒化工废渣案件。 

  (二)转办情况 

  红河州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环保督察举报件的办理工作,2018年6月16日在收到转办件后,按照“举报问题交办不过夜”的要求,第一时间将信访件交办建水县办理,要求建水县委、县政府认真履职,及时处理,抓好转办件的案件查办,按照“边督察、边查处、边整改”的原则,“一个问题、一套方案、一名责任人、一抓到底”的举报问题办理“四个一”要求,主动整改,逐级落实责任,完善工作机制,确保各类环境保护举报问题不折不扣得到查处、整改到位。 

  6月16日,建水县在收到X530000201806160001号转办件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安排部署,由常务副县长杨永明任督办领导,具体由县环境保护局牵头、局长王立辉为责任领导,及时组成工作组开展调查处理工作。 

  (三)调查结论 

  经调查核实,举报反映的内容部分属实。 

  (四)整改措施 

  督促群星公司完善《整治方案》,并严格按照《整治方案》开展烧锅寨渣场环境整治。目前,群星公司正在开展降低渣场废渣堆坡度,并对渣顶平台覆土植被,沿废渣平台外围设置浆砌石截洪沟等工作。 

  三、X530000201806160008号转办件办理情况 

  (一)基本情况 

  投诉内容:建水县环保局在办理X530000201806080012号转办件中,存在继续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避重就轻不解决真正的环保问题,继续庇护云南群星化工有限公司环境违法犯罪的问题。其中,一是在烧锅寨渣场问题上举报人认为,最迫切需解决的是被污染环境的恢复,其次是群星化工在无合法有效的固废处置措施前应停止违法排污直至关停,建水县环保局未采取上述两种处罚处理方式,实属敷衍整改,同时建水县环保局同意该公司的《整改方案》属于乱作为,对被污染环境无实质性改进;二是建水县环保局对该公司既在烧锅寨渣场倾倒后又将锰渣、苛化渣倾倒于该公司的二分厂的行为负有包庇责任,该公司二分厂在整改不到位的情况下(废渣就地掩埋未清理)仍在违法生产;三是对该公司固废处置措施、恢复生产的依据、环保局调查的结果(即废水、废气达标)存在疑问。 

  (二)转办情况 

  红河州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环保督察举报件的办理工作,2018年6月16日在收到转办件后,按照“举报问题交办不过夜”的要求,第一时间将信访件交办建水县办理,要求建水县委、县政府认真履职,及时处理,抓好转办件的案件查办,按照“边督察、边查处、边整改”的原则,“一个问题、一套方案、一名责任人、一抓到底”的举报问题办理“四个一”要求,主动整改,逐级落实责任,完善工作机制,确保各类环境保护举报问题不折不扣得到查处、整改到位。 

  6月16日,建水县在收到X530000201806160008号转办件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安排部署,由常务副县长杨永明任督办领导,具体由县环境保护局牵头、局长王立辉为责任领导,及时组成工作组开展调查处理工作。 

  (三)调查结论 

  经调查核实,举报反映的内容部分属实。 

  (四)整改措施 

  督促群星公司完善《整治方案》,并严格按照《整治方案》开展烧锅寨渣场环境整治。目前,群星公司正在开展降低渣场废渣堆坡度,并对渣顶平台覆土植被,沿废渣平台外围设置浆砌石截洪沟等工作。 

  上述3件转办举报件的调查核实情况及下一步工作打算详见红河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红河州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