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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屏县2019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续建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石屏县工商信局 发布日期:2024-12-30 浏览次数:

石屏县2019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

续建实施方案

根据《石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屏县大抓电商行动计划的通知》(石政办发〔2019〕64号)和《石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石屏县2019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实施方案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完善的通知》(石政办发〔2021〕10号)精神,为顺利推进石屏县2019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结合前期开展工作的基础,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及州委、州政府,县委、县政府大抓电商的部署要求,按照“全州统筹,整体推进”总体布局,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原则,依托石屏县优势产业和特色产品,以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为抓手,以拓宽农特产品网销上行渠道和满足农村电子商务消费需求为重点,建立和完善农村电子商务支撑体系,培育农村电子商务市场主体,探索创新农村商贸流通服务模式,推动电子商务与“三农”融合发展,促进农村经济加快转型升级,为助推乡村振兴再添新动能。

二、发展目标

到2024年7月1日,聚集4户电商企业入驻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持续运营乡镇、村电商服务站点。持续运营县级物流仓储配送中心、9个乡镇电商物流配送中转站以及58个村级电商物流配送点,搭建以县—乡(镇)-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持续运营“石品鲜”品牌抖音、拼多多、淘宝店铺,策划、开展农产品精准营销、品牌宣传和推广活动3次,孵化、指导10家石屏县本地企业电商年交易额增长率不低于30%。开展电商实用技能培训150人,电商直播专题培训150人,培训转化率3%以上。支持不少于3个乡(镇)建设新媒体直播间、采购直播设备,免费提供给乡镇直播电商从业者使用。农村网络零售额、农产品网络零售额同比增长高于全国农村平均水平。

三、推进方式

全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采取“县级主导+各部门、乡镇联动”的方式整体推进实施。县人民政府是项目具体实施的直接责任主体,各乡镇人民政府为项目分工责任主体。具体由县工信局、县财政局、县乡村振兴局牵头,县农科局、县供销社、邮政石屏分公司等有关部门配合,整体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

四、资金来源与支持期限

资金来源:中央财政资金。

支持期限: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7月1日。

五、主要任务

(一)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

持续运营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聚集4户电商企业入驻,免费提供电商咨询、人才培训、企业入驻、摄影等服务。持续运营乡镇、村电商服务站点,进行“一站多业”的功能性提升,指导站点具备代买代卖、便民服务等功能。(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物流仓储配送体系

持续运营县级物流仓储配送中心、9个乡镇电商物流配送中转站以及58个村级电商物流配送点,与乡(镇)村电商服务站点融合,搭建以县级物流仓储配送中心为基础、乡(镇)物流配送中转站为枢纽、村级物流点为末梢的县域物流配送体系,降低物流成本,提高配送效率。(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县交通运输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农产品供应链体系

支持“石品鲜”区域公共品牌产品迭代、包装更新,按照全网整合营销的理念,研究制定产品、价格、渠道、促销策略,持续运营“石品鲜”品牌抖音、拼多多、淘宝店铺,构建农产品多渠道、立体化营销模式。

深入打造“石品鲜”区域公共品牌,策划、开展农产品精准营销、品牌宣传和推广活动3次。深化与新媒体平台达人合作,促进“直播+”“短视频+”等电商新业态新模式场景应用,孵化、指导10家石屏县本地企业电商年交易额增长不低于30%。(责任单位:县农科局、县工信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融媒体中心、县乡村振兴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电子商务人才培训体系

开展电商实用技能培训150人。面向有一定电商创业经验的创业人员、企业从事电商工作人员开设不同课程,给予电商运营、推广、数据、摄影、美工、客服、仓储、物流等方面的专业技能提升培训,打造专业电商人才。

开展电商直播专题培训150人。主要面向从事淘宝、抖音、快手等网络直播平台进行直播的各类群体,定制系统性专业培训课程,就电商直播开播准备、直播脚本、直播技巧、话术整理、产品卖点、利益点设置及如何提现等进行专题培训。

每场培训安排课程不少于3天24课时,每课时45分钟,培训满意度90%以上,培训转化率3%以上。(责任部门:县教育体育局、县民政局、县工信局、县人社局、县农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供销社、团县委、县妇联、县残联、县工商联,各乡镇人民政府)

(五)电商赋能乡村振兴

整合石屏县优势产业资源,持续运营“石屏县电商创业示范一条街”,吸纳传统电商、新媒体电商、跨境电商等优质企业入驻,集聚资源,营造浓厚的电商创业氛围。

根据乡镇产业发展需求,支持不少于3个乡(镇)建设新媒体直播间、采购直播设备,免费提供给乡镇直播电商从业者使用,并提供产品包装设计、详情页制作、直播资源对接等电商运营指导服务,助力产业振兴、乡村振兴。(责任部门:县农科局、县工信局县乡村振兴局、县供销社,各乡镇人民政府)

六、承办企业

(一)本着“公开、公平、公正、规范、择优”的原则,对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支撑体系的建设项目,严格遵守政府采购程序,可通过“整包或分包”方式招标采购选择承办企业。

(二)承办企业选择过程中,设立征求意见窗口和举报窗口,按相关要求进行项目公开公示,接受全社会监督,确保招投标过程在“阳光”下进行。

七、实施阶段

综合示范项目实施时间为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7月1日,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项目启动阶段(2023年7月1日—2023年7月31日)

根据“补短板、强体系、抓时效”原则,对石屏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进行全面摸底,并根据已实施、运营情况,有针对性地制定剩余资金推进实施方案。开展招投标工作,确定项目承办企业,并签订合同。

(二)全面实施阶段(2023年8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完成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物流仓储配送体系、农产品供应链体系、电商人才培训体系具体指标工作的持续建设与运营。

(三)终审验收阶段(2024年1月1日—2024年2月29日)

通过听取工作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查看等方式对石屏县自2019年以来推动电子商务进农村发展的做法、运营状况、取得的成效,中央专项资金使用的真实、合理、合规性以及投入效益等方面情况进行逐项核验并给出客观、公正、全面的终审验收。

(四)巩固提升阶段(2024年3月1日—2024年7月1日)

根据终审验收结果,对验收发现问题进行全面的整改落实,查缺补漏,形成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工作完整的经验模式,迎接省级和国家部委的复核和抽查。

八、资金管理

(一)资金拨付

由承办企业提出资金拨付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由县工信局负责审核,审核合格后由县工信局按照有关规定拨付项目资金。

(二)资金使用

承办企业收到财政补助资金后,应严格执行项目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按照国家有关会计、财政法规及现行财务制度进行账务处理,并及时报告项目建设进度及资金使用情况。

(三)资金监管

专项资金必须专款专用,县工信局、县财政局、县乡村振兴局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专项资金使用安全并发挥效益。严禁截留、挤占、挪用,严禁虚报冒领。

中央财政资金不得用于网络交易平台、楼堂馆所建设、征地拆迁、工作经费及购买流量等支出。对骗取、挪用中央财政专项资金的违法行为,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取消补助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石屏县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建设相关工作,定期召开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创建工作会议,协调解决综合示范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项目建设有序决策,日常工作高效推进。

(二)明确工作责任

推行“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市场运作、多方共赢”的综合示范项目推进工作机制,明确县人民政府为项目具体实施的直接责任主体,县工信局、县财政局、县乡村振兴局为项目牵头责任主体,县属有关部门及乡镇为项目分工责任主体,牵头承办企业为项目实施责任主体。

(三)健全完善制度

根据实际情况和相关工作要求,制定示范项目工作实施方案和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报州商务局审核后实施。项目实施过程中,实施方案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进行修改,修改情况需及时报州商务局备案。

(四)加大宣传力度

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体和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工作政策宣传,广泛调动各级政府部门、市场主体、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参与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工作。举办研讨、座谈、讲座等形式多样的活动,营造社会各界共同参与推动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工作的良好氛围。

(五)强化督查考核

建立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督查考核机制,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落实工作责任,明确工作任务和时限,强化督查督办,确保示范项目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县工信局、县财政局、县乡村振兴局要建立项目管理制度,定期巡查项目实施进度;县政府督查室要开展专项督查,确保综合示范项目顺利实施。

(六)做好信息公开

在政府门户网站设置综合示范专栏,公开实施方案、项目内容、资金安排、决策过程等信息。与商务部农村电子商务信息系统进行对接,按时报送项目进展、资金拨付等情况。财政资金建设项目必须按要求提供交易和活动信息,未提供完整信息的项目不予验收。

(七)做好总结推广

及时发现、总结综合示范项目工作中的先进经验和做法,与相关新闻媒体密切合作,广泛宣传报道电子商务重点企业和典型人物,梳理电子商务发展过程中的典型案例,对电子商务创业创新故事、电子商务企业发展经验、电子商务园区运营模式、乡村振兴亮点及成效等进行大力宣传推广,真实反映全县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工作取得的积极成效。

附件:1.石屏县2019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绩效目标表

2.石屏县2019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资金使用分配表

附件1

石屏县2019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

续建绩效目标表

绩效目标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产出

指标

数量指标

指标1: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企业入驻

4户

指标2:品牌店铺运营

3个

指标3:本地企业年交易额增长30%以上

10家

指标4:电商实用技能培训

150人

指标5:电商直播专题培训

150人

指标6:电商赋能乡村振兴乡镇

3个

效益

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指标1:农村网络零售额同比增长

高于全国农村平均水平

指标2:农产品网络零售额同比增长

社会效益指标

指标1:带动农村青年、返乡大学生、返乡农民工、农村妇女创业和就业

指标2:针对乡村特色产业开展上行直播带货,助力乡村振兴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指标1:对县政府信息公开的投诉和举报次数

10次以内

指标2:培训对象满意度

90%以上

附件2

石屏县2019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

续建资金使用分配表

序号

名称

项目主管单位

主要实施内容

中央资金支持

(单位:元)

计划时间

1

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

石屏县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领导小组

持续运营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聚集4户电商企业入驻,免费提供电商咨询、人才培训、企业入驻、摄影等服务。持续运营乡镇、村电商服务站点,进行“一站多业”的功能性提升,指导站点具备代买代卖、便民服务等功能。

393607

2024年7月1日之前

2

物流仓储配送体系

石屏县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领导小组

持续运营县级物流仓储配送中心、9个乡镇电商物流配送中转站以及58个村级电商物流配送点,与乡(镇)村电商服务站点融合,搭建以县级物流仓储配送中心为基础、乡(镇)物流配送中转站为枢纽、村级物流点为末梢的县域物流配送体系,降低物流成本,提高配送效率。

693979

2024年7月1日之前

3

农产品供应链体系

石屏县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领导小组

支持“石品鲜”区域公共品牌迭代、包装更新,按照全网整合营销的理念,研究制定产品、价格、渠道、促销策略,持续运营“石品鲜”品牌抖音、拼多多、淘宝店铺,构建农产品多渠道、立体化营销模式。

深入打造“石品鲜”区域公共品牌,策划、开展农产品精准营销、品牌宣传和推广活动3次。深化与新媒体平台达人合作,促进“直播+”“短视频+”等电商新业态新模式场景应用,孵化、指导10家石屏县本地企业电商年交易额增长不低于30%。

1288600

2024年7月1日之前

4

电子商务人才培训体系

石屏县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领导小组

开展电商实用技能培训150人。面向有一定电商创业经验的创业人员、企业从事电商工作人员开设不同课程,给予电商运营、推广、数据、摄影、美工、客服、仓储、物流等方面的专业技能提升培训,打造专业电商人才。

开展电商直播专题培训150人。主要面向从事淘宝、抖音、快手等网络直播平台进行直播的各类群体,定制系统性专业培训课程,就电商直播开播准备、直播脚本、直播技巧、话术整理、产品卖点、利益点设置及如何提现等进行专题培训。

每场培训安排课程不少于3天24课时,每课时45分钟,培训满意度90%以上,培训转化率3%以上。

582091

2024年7月1日之前

5

电商赋能乡村振兴

石屏县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领导小组

整合石屏县优势产业资源,持续运营“石屏县电商创业示范一条街”,吸纳传统电商、新媒体电商、跨境电商等优质企业入驻,集聚资源,营造浓厚的电商创业氛围。

根据乡镇产业发展需求,支持不少于3个乡(镇)建设新媒体直播间、采购直播设备,免费提供给乡镇直播电商从业者使用,并提供产品包装设计、详情页制作、直播资源对接等电商运营指导服务,助力产业振兴、乡村振兴。

981723

2024年7月1日之前

合计:

394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