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党委、政府,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省州驻屏单位:
为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中央省州对民法典普及工作的要求,根据《石屏县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集中学习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石宣联〔2020〕4号)文件精神,决定成立民法典普法讲师团。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
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成立民法典普法讲师团是加强民法典学习宣传教育的重要手段,有利于推动民法典实施,引导群众养成自觉守法意识,并强化遇事找法的习惯,让“民法典——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走进群众心里,服务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二、人员组成
石屏县民法典普法讲师团成员由律师事务所律师、县法学专业人员、法律工作者、法律服务人员、各单位在业务工作中法律素养较高的人员组成。讲师团设立联络办公室在县司法局,负责协调联络讲师团与各乡镇各行业各单位开展法治讲座和辅导等相关事宜。
三、宣讲重点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法典编纂的重要指示精神,颁布实施民法典的重大意义,民法典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的重要地位,民法典关于民事活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等基本原则,民法典关于坚持主体平等、保护财产权利、便利交易流转、维护人格尊严、促进家庭和谐、追究侵权责任等基本要求,民法典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实施民法典对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治理的要求等。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乡镇各部门要把民法典宣讲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普法工作的重要任务,统筹安排时间,分层分类,有序组织本系统、本单位、本地区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确保广大干部群众在年内普遍接受至少一次民法典学习教育。
(二)提高站位,确保实效。讲师团成员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正确阐释民法典颁布的重大意义和深远影响,科学解答干部群众关心的问题,力争每一次宣讲受欢迎、见实效,真正促使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县普法办将适时通报普法讲师团活动开展情况。
(三)主动对接,及时反馈。各乡镇各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积极邀请讲师团成员开展本单位的民法典教育。可与县普法办联系,也可直接与讲师团成员进行对接;讲师团成员也可以主动联系单位进行讲课。约请应提前1周以上,便于讲师团成员备课和安排行程。
各单位要做好信息宣传和反馈工作,及时将民法典宣讲活动情况报送县普法办。
联系人:张琼 联系电话:4855981
邮箱:xwpfb4855981@163.com
附件:石屏县民法典讲师团成员名单
中共石屏县委宣传部 石屏县司法局 中共石屏县委普法办
2020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