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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般公示公告
  • 索引号
    /2025-01033
  • 发布机构
    000014348/2018-00278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11-25
  • 时效性
    有效

石屏县应急管理局关于安全生产领域风腐问题专项治理问题线索反映渠道的公告


为持续推进安全生产领域风腐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抓实抓好同查同治阶段重点工作任务,全方位、多渠道收集违法违纪问题线索,现向社会公布专项治理举报方式及相关事宜如下:

一、受理范围

石屏县应急管理局监管的安全生产领域行政审批、执法检查、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三个方面的风腐问题。

二、受理时间

即日起至2026年1月31日(法定工作日:8:00—11:30,14:00—17:30)。

三、反映渠道

举报电话:12345(政务服务热线);

0873-3900735(红河州应急管理局);

0873-4854847(石屏县应急管理局)。

举报邮箱:1124254400@qq.com(红河州应急管理局);

spaj@163.com(石屏县应急管理局)。

书面材料寄送:石屏县湖滨路人大政府办公楼六楼,邮政编码:662200。

四、注意事项

反映人应当如实提供线索,对其内容真实性负责,不得虚构、夸大、捏造事实,不得借机诬告、陷害他人。鼓励实名举报,提供真实姓名和有效联系方式,以便具体、详实了解情况。对于所有举报信息,我们将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并对举报线索严肃核查处理。




石屏县应急管理局

2025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