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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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5-01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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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000014348/2018-002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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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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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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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生活垃圾填埋场库容不足,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建设滞后(自查自验情况表)
自查自验情况表
组织单位:石屏县人民政府 主要领导签字: 验收日期:2025年12月3日
环境问题 | 生活垃圾填埋场库容不足,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建设滞后。 | 整改时限 | 2025年年底 | |||||||||
整改目标 | 提升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置等规范化管理的能力和水平。 | 整改目标 完成情况 | 已完成 | |||||||||
整改方案 编制情况 | 是R 否□ | 编制单位 | 石屏县人民政府 | 组织 审核单位 | 红河州人民政府 | |||||||
整改措施 | ||||||||||||
措施1:不断加强宣传教育力度、范围,提高公众的环保意识,使公众充分理解正确生活垃圾的收集、清运和处置方法。 | 责任单位 | 县住建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州生态环境局石屏分局、县自然资源局 | 整改时限 | 2025年年底 | 完成情况 | 规定时限完成 ☑ | ||||||
其他情况: | ||||||||||||
措施2:积极尝试并推进垃圾分类处理,并进一步加强县城垃圾填埋场管理运行水平,确保异龙湖流域内垃圾应收尽收、全收集、全处理。加快推进与建水县合建垃圾焚烧站项目建设。 | 责任单位 | 县住建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州生态环境局石屏分局、县自然资源局 | 整改时限 | 2025年年底 | 完成情况 | 规定时限完成 ☑ | ||||||
其他情况: | ||||||||||||
环境违法 行为查处 | 是□ 否☑ | 责任单位 | 办理情况 | |||||||||
责任追究 | 是□ 否☑ | 责任单位 | 办理情况 | |||||||||
信息公开 | 是☑ 否□ | 信息公开 链接 | ||||||||||
群众满意 度调查 | 是☑ 否□ | 责任单位 | 石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调查情况 | ||||||||
自查自验结论及签字 | 经材料核实和现场核实,符合验收要求,同意上报组织验收。 1. 姓名: 单位及职务 2. 姓名: 单位及职务 3. 姓名: 单位及职务 4. 姓名: 单位及职务 5. 姓名: 单位及职务 6. 姓名: 单位及职务 7. 姓名: 单位及职务 | |||||||||||
县(市)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审核及签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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