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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公开
  • 索引号
    /2025-01082
  • 发布机构
    000014348/2018-00278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12-10
  • 时效性
    有效

自查自验情况表


组织单位:石屏县人民政府 主要领导签字: 验收日期: 年 月 日

环境问题

部分州市控制入湖污染物重视不够、办法不多,效果不明显。

整改时限

2023年底

整改目标

通过截污治污工程,基本实现城区及沿湖村庄生活污水收集管网全覆盖、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大幅削减入湖污染总量。

整改目标

完成情况

已完成

整改方案

编制情况

是R 否□

编制单位

石屏县人民政府

组织

审核单位

红河州人民政府

整改措施

措施1:全面开展管网普查工作,加快完善县城雨污管网,不断提高雨污分流能力。

责任单位

县住建局、县农科局、州生态环境局石屏分局、县水务局、县林草局

整改时限

2023年底

完成情况

规定时限完成 ☑

其他情况:

措施2:配套建立、完善九大高原湖泊流域生态环境智慧监管系统,强化项目运营精细化、系统化、科学化监管。

责任单位

县住建局、县农科局、州生态环境局石屏分局、县水务局、县林草局

整改时限

2023年底

完成情况

规定时限完成 ☑

其他情况:

措施3:加快推进石屏县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确保2021年12月底前完成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并通水试运行,不断提升污水处理能力。

责任单位

县住建局、县农科局、州生态环境局石屏分局、县水务局、县林草局

整改时限

2023年底

完成情况

规定时限完成 ☑

其他情况:

措施4:加强对污水处理厂日常监管,确保出水水质稳定达标。

责任单位

县住建局、县农科局、州生态环境局石屏分局、县水务局、县林草局

整改时限

2023年底

完成情况

规定时限完成 ☑

其他情况:

措施5:全面排查沿湖村庄污水管网和治理设施问题,切实加以解决。

责任单位

县住建局、县农科局、州生态环境局石屏分局、县水务局、县林草局

整改时限

2023年底

完成情况

规定时限完成 ☑

其他情况:

措施6:按照“急易先行、梯次推进”的原则,加快推进流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在沿湖、沿河村庄问题梳理排查的基础上科学分类,优先解决沿湖、沿河村庄污水问题。

责任单位

县住建局、县农科局、州生态环境局石屏分局、县水务局、县林草局

整改时限

2023年底

完成情况

规定时限完成 ☑

其他情况:

环境违法

行为查处

是□ 否☑

责任单位


办理情况


责任追究

是□ 否☑

责任单位


办理情况


信息公开

是□ 否□

信息公开

链接


群众满意

度调查

是□ 否□

责任单位

石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调查情况


自查自验结论及签字

经材料核实和现场核实,符合验收要求,同意上报组织验收。

1. 姓名: 单位及职务

2. 姓名: 单位及职务

3. 姓名: 单位及职务

4. 姓名: 单位及职务

5. 姓名: 单位及职务

6. 姓名: 单位及职务

7. 姓名: 单位及职务

县(市)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审核及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