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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自然资源信息公开
  • 索引号
    spxzrzyj/2026-00046
  • 发布机构
    石屏县自然资源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6-04-03
  • 时效性
    有效

验收销号公示表

整改实施

主体

石屏县人民政府

公示日期

2026年4月3日至

2026年4月17日

整改任务

概述

云南省现有历史遗留废弃露天矿山约8000座,占损土地面积位居全国前列。其中2016年以来新增980座,未及时修复的近600座,修复工作严重滞后。

整改情况

1、开展矿山地质环境调查工作。2021年底前,组织开展矿山地质环境调查工作,对辖区内的矿山现状、破坏土地等情况进行摸底调查。通过现场核查、举证“三上三下”报自然资源部审核,最终确定我县历史遗留废弃露天矿山图斑15个,面积31.3954公顷。

2、开展我县的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规划、《历史遗留废弃矿山工作方案》、《石屏县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实施方案》及“一矿一策”编制工作。形成上下一致的历史遗留废弃露天矿山信息数据库,建立县级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库,为实施矿山生态修复规划、部署项目工程及完善矿山修复政策提供决策支撑。

3、严格按照省级出台的相关技术标准,推进历史遗留废弃露天矿山修复,确保矿山修复坚持自然恢复为主,修复模式选择科学合理,有据可依。

4、分类分批有序推进全县历史遗留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2022年结合2021年的图斑核查,最终核定我县历史遗留废弃露天矿山15个图斑,面积31.3954公顷。通过摸底调查,分年度实施修复,2022年1座、2023年4座,其余10座经现场踏勘,损毁区已自然恢复,自然恢复效果较好,不需要进行修复治理,能达到自然恢复效果,已按自然恢复整改方式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了确认。争取上级补助资金统筹推进等措施,采取自然修复、辅助再生、工程治理、转型利用等方式,全县累计完成历史遗留矿山图斑修复15个,面积31.3954公顷,修复面积比例达100%,全县历史遗留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取得较大进展,未治理矿山数量大幅减少。在上级部门的督导指导和县级部门的协同工作下,该督察反馈问题已严格按照整改方案要求完成整改,取得明显实效,达到整改验收销号条件。

自查自验和验收情况

石屏县确定历史遗留露天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名录15座。分年度实施修复,2022年1座,2023年5月30日完成县级验收,2023年6月13日完成州级验收;2023年4座,2023年5月30日完成县级验收,2023年6月8日完成州级验收;其余10座自然修复的于2023年5月30日完成县级认定,2023年12月22日完成州级认定。

反馈意见

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石屏县自然资源局 李明 3179722

电子邮箱:249715206@qq.com

备注:公众对整改验收情况有异议的,可通过公示电话、电子邮件等进行反映。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将按程序对该整改任务予以销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