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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重大决策听证事项
  • 索引号
    spxzrzyj/2024-00020
  • 发布机构
    石屏县自然资源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12-23
  • 时效性
    有效

石屏县自然资源局关于举行《石屏县县城规划区2024年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测算初步成果(草案)》听证会的公告(第3号)

为增强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规范行政决策行为,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办法》和《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等有关规定,石屏县自然资源局就《石屏县城规划区土地定级和基准地价更新(草案)》于2024年12月20日进行听证,现将听证会情况报告如下:

一、听证事由

对《石屏县县城规划区2024年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测算初步成果(草案)》进行听证,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会准备情况

(一)发布听证公告

2024年12月2日在石屏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了《石屏县县城规划区2024年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测算初步成果(草案)》听证会的公告(第1号),发布了听证会听证事项、听证时间、地点、听证代表名额及其产生方式、报名办法等相关内容。

2024年12月11日在石屏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了《石屏县县城规划区2024年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测算初步成果(草案)》听证会的公告(第2号),公布听证会的具体时间、地点和听证主持人、决策发言人、听证监察人、听证代表名单等事项。

(二)听证会的举行

听证会于2024年12月20日(星期五)上午9:00,在石屏县自然资源局四楼会议室(湖滨路19号)举行。

本次听证会设主持人1名、决策发言人2名、监察人1名、记录员2名,应到听证代表16人,实到听证代表共16人,实到人数符合三分之二以上听证代表出席的规定。

会议由石屏县自然资源局邱若梅主持,决策发言人石屏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王艳梅同志针对听证事项的背景、听证代表提出的问题及意见建议逐一进行了说明,听证监察人现场宣读了听证监察意见。出席听证会的听证代表有4人提出了意见建议,听证代表16人全部同意《草案》。

听证会按照以下程序举行:

1.宣读听证事项和听证会纪律;

2.核实并宣布听证会代表身份;

3.告知参加人的权利义务;

4.决策发言人介绍决策方案背景;

5.听证代表质询、提问和发表意见,决策发言人针对提出的问题进行答辩;

6.听证代表作最后陈述;

7.听证监察人宣读听证会监察意见;

8.听证会总结;

9.会议记录材料交听证代表、决策发言人、听证监察人审阅并签名。

三、听证代表提出的主要观点、理由、意见和建议

参加听证会的各方听证代表按照听证议程,进行了听证发言,提出了意见和建议,经梳理主要有以下方面:

(一)建议基准地价增幅参考红河州境内其他县市。

(二)建议基准地价测算过程补充完善。

(三)焕文公园片区的级别为Ⅱ级,建议将焕文公园西侧至汇源路的范围调整为Ⅱ级。

(四)本轮定级范围比上一轮范围缩小的原因是什么。

针对以上问题,决策发言人现场逐一进行了回答。

(一)本轮基准地价参考了红河州其他县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基准地价增幅在合理范围内。

(二)基准地价测算过程不够详细的问题,后续会针对测算过程在文本中补充完善。

(三)针对级别调整的问题,焕文公园西边靠近汇源路的区域处于石屏县主城区主干道汇源路的辐射范围内,区位优势较为明显,因此本次不降低该区域的土地级别。

(四)本轮基准地价定级范围综合考虑石屏县最新国土空间规划划定的城镇开发边界及中心城区范围,并扣除异龙湖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用地。

四、对听证会代表意见和建议的采纳情况

根据听证代表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石屏县自然资源局进行了认真研究,对听证代表提出的合理意见和建议予以吸收采纳。《石屏县县城规划区2024年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测算初步成果(草案)》听证会实体合法、程序合法,符合《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办法》和《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的相关规定。




石屏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