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动产登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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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5-004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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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000014348/2018-002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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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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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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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继承公告(翟瑞丽、翟瑞莲、翟瑞金)
申请人 翟瑞丽、翟瑞莲、翟瑞金 因继承(受遗赠)被继承人(遗赠人)翟尚炯、张秀芬的不动产,向我中心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被继承人(遗赠人)
翟尚炯 于2021年8月5日死亡
李秀芬 于2013年1月18日死亡
2、被继承人(遗赠人)翟尚炯、张秀芬的不动产坐落于 异龙镇钟秀街6号老县委集资房3幢1-102
3、被继承人(遗赠人)翟尚炯、张秀芬的不动产由翟瑞丽、翟瑞莲、翟瑞金 共同继承(受遗赠)。
4、除第3项列举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外,其他继承人放弃继承权或者无其他继承人(受遗赠人)。
以上情况如有不实,请在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年05月30日前)向石屏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书面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该不动产的转移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石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方式:0873-3179960
公告单位:石屏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05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