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动产登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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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5-00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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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000014348/2018-002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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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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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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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继承公告(胡菊仙)
申请人胡菊仙因继承(受遗赠)被继承人(遗赠人)董幼昌的不动产,向我中心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被继承人(遗赠人)董幼昌于2025年1月15日死亡
2、被继承人(遗赠人)董幼昌的不动产坐落于石屏县异龙镇上仁和村58号(糖厂集资房)1幢1-401
3、被继承人(遗赠人)董幼昌的不动产由胡菊仙继承(受遗赠)。
弃继承权或者无其他继承人(受遗赠人)。
以上情况如有不实,请在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年6月30
日前)向石屏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书面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该不动产的转移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石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方式:0873-3179960
公告单位:石屏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