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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动产登记公告
  • 索引号
    /2025-00996
  • 发布机构
    000014348/2018-00278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11-07
  • 时效性
    有效

继承公告(何宁)


申请人 何宁 因继承(受遗赠)被继承人(遗赠人) 何顺先 的不动产,向我中心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被继承人(遗赠人) 何顺先 于2020年 10月27日死亡。

2、被继承人(遗赠人)何顺先 的不动产坐落于 石屏县异龙镇汇源路棚改安置房(汇源小区)8幢2单元604号。

3、被继承人(遗赠人)何顺先的不动产由 何宁 继承(受遗赠)。

4、除第3项列举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外,其他继承人放弃继承权或者无其他继承人(受遗赠人)。

以上情况如有不实,请在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年11月27日前)向石屏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书面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该不动产的转移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石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方式:0873-3179960




公告单位:石屏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