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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动产登记公告
  • 索引号
    /2025-01066
  • 发布机构
    000014348/2018-00278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12-03
  • 时效性
    有效

继承公告(普俊)


申请人普俊因继承(受遗赠)被继承人(遗赠人)普代真的不动产,向我中心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被继承人(遗赠人)普代真于2021年12月16日死亡

2、被继承人(遗赠人)普代真的不动产坐落于石屏县异龙镇汇源路棚改安置房(汇源小区)9幢1单元1104

3、被继承人(遗赠人)普代真的不动产由普俊继承(受遗赠)。

弃继承权或者无其他继承人(受遗赠人)。

以上情况如有不实,请在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年12月22日前)向石屏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书面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该不动产的转移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石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方式:0873-3179960



公告单位:石屏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