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 不动产登记公告
  • 索引号
    spxzrzyj/2026-00166
  • 发布机构
    石屏县自然资源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6-09-18
  • 时效性
    有效

继承公告(龙永义)

申请人 李弦因继承(受遗赠)被继承人(遗赠人)

龙永义的不动产,向我中心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被继承人(遗赠人)龙永义 于2026年7月4日死亡。

2、被继承人(遗赠人)龙永义的不动产坐落于石屏县焕文路78号2幢1单元201,石屏县收费站旁逸景花园2期9幢1单元18层6号、逸景花园2期13幢3单元401室和A号地下室170号车位。

3、被继承人(遗赠人)龙永义的不动产由李弦继承(受遗赠)。

4、除第3项列举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外,其他继承人放弃继承权或者无其他继承人(受遗赠人)。

以上情况如有不实,请在十五个工作日内(2026年10月15日前)向石屏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书面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该不动产的转移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石屏县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

联系方式:0873-3179960



公告单位:石屏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