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 2024年
  • 索引号
    000014348/2024-00551
  • 发布机构
    石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02-21
  • 时效性
    有效

石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部门预算

监督索引号53252500144600000

石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部门预算

石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石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石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第一部分 石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对照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处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市县机构改革的总体意见〉的通知》(云办发〔2018〕46号) 、《中共红河州委办公室 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屏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红办发〔2019〕12号)、《中共石屏县委关于贯彻中央和省委州委深化党政机构改革精神的实施意见》(石发〔2019〕1号)和《中共石屏县委 石屏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石屏县深化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石发〔2019〕2号)精神,石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县市场监管局)是石屏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石屏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1)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

(2)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许可;

(3)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工作;

(4)负责反不正当竞争统一执;

(5)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

(6)负责宏观质量管理;

(7)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8)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

(9)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

(10)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11)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

(12)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

(13)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

(14)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全县认可工作;(15)负责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16)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对外交流与合作;

(17)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

(18)负责消费维权体系建设;

(19)负责价格监督检查。

(20)完成县委、县政府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石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设13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科技和财务科、人事科、法规科、注册审批科、网络交易和信用监督管理科、质量广告监督管理和知识产权保护科、食品安全协调科、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科、食品经营安全监督管理科、药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标准计量认证认可监督管理科。派出机构10个,包括:行政执法大队、异龙所、宝秀所、龙朋所、坝心所、牛街所、大桥所、新城所、龙武所、哨冲所。非独立预算、非独立批复股所级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2个,名称:石屏县消费者协会办公室、石屏县药品不良反应与药物滥用监测中心。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4年,石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认真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和省州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工作要求,以党建为统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紧盯民生领域,统筹推进食品药品、特种设备、质量安全监管和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等工作。包括:1.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2.加大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力度,维护市场秩序;3.聚焦“四大安全”,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4.实施质量强县战略,提高经济发展质量;5.紧盯重点领域,强化监管;6.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促进信用体系建设;7.加强法治建设,规范执法行为;8.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67人,其中:行政编制56人,工勤人员编制4人,事业编制7人。在职实有67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67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40 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40人。

车辆编制12辆,实有车辆12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13494408.67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3494408.67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上年结转0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442195.65元,下降3.17%。主要原因是根据石组字〔2023〕27号调入行政人员1人,石组字〔2023〕30号、38号录用行政人员3人;根据石组字〔2023〕50号调出行政人员1人;根据石组复〔2023〕8号、36号、46号、74号、102号行政人员退休7人,石人社发〔2023〕64号机关工人退休1人,退休人员病故2人。因在职实有人数减少5人,人员经费减少,所以总收入比去年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3494408.67元,其中:本年收入13494408.67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3494408.67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13936604.32元对比减少442195.65元,下降3.17%。主要原因是在职实有人数减少5人,人员经费减少,所以财政拨款收入比去年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3494408.67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3494408.67元,其中:基本支出13140408.67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42195.65元,下降3.17%。主要原因是在职实有人数减少5人,人员经费减少,支出减少,所以基本支出比去年减少;项目支出354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0000元。主要原因是增加知识产权保护经费20000.00元、营业执照印制采购费20000.00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13801款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 行政运行(项)支出7745431.40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人员工资福利、人员公用经费等方面的支出;

与上年对比减少669492.60 元,主要原因是根据石组字〔2023〕27号调入行政人员1人,石组字〔2023〕30号、38号录用行政人员3人;根据石组字〔2023〕50号调出行政人员1人;根据石组复〔2023〕8号、36号、46号、74号、102号行政人员退休7人,石人社发〔2023〕64号机关工人退休1人,退休人员病故2人。因在职实有人数减少5人,人员经费减少,所以总收入比去年减少。

2.2013802款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40000.00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知识产权保护经费20000.00元、营业执照印制采购费20000.00元。

3.2013804款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 市场主体管理(项)支出50000元,主要用于商事制度改革、行政审批、价格监督检查、网络和广告监管、行政执法等市场主体监管工作经费支出;

与上年对比持平。

4.2013805款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市场秩序执法(项)支出5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管集市”专项行动、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消费满意示范店”创建工作,解决消费者投诉、加强12315消费维权服务站建设等支出。

与上年对比持平。

5.2013812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 药品事务(项)支出54000元,主要用于药品(含中药、民族药)安全监管等支出;

与上年对比持平。

6.2013816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食品安全监管(项)支出160000元,主要用于食品安全监管和食品地方抽检等支出;

与上年对比持平。

7.2013850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 事业运行(项)支出1145036.51元,主要是事业人员工资福利、人员公用经费等方面的支出;

与上年对比增加22016.34元,主要原因事业人员工资正常晋级晋升薪级工资,部门预算经费增加,所以事业运行支出增加。

8.2080501款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1278423.60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工资、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等方面的支出;

与上年对比增加176222.60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退休人员新增6人,部门预算经费增加,所以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增加。

9.2080505款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支出1142765.12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方面的支出;

与上年对比减少83052.80元,主要原因是在职实有人数减少5人,部门预算经费减少,所以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减少。

10.2080801款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支出15096.00元,主要用于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等方面的支出;

与上年对比增加2100.00元,主要原因新增退休死亡2人,所以死亡抚恤支出增加。

11.2101101款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477796.30元,主要用于缴纳行政人员医疗保险费;

与上年对比减少41134.30元,主要原因是行政人员减少7人,部门预算医疗经费减少,所以行政单位医疗支出减少。

12.2101102款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76236.47元,主要用于缴纳事业人员医疗保险费;

与上年对比增加2017.31元,主要原因是事业人员工资正常晋级晋升薪级工资,医疗保险基数增加,部门预算医疗经费增加,所以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增加。

13.2101103款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285583.9元,主要用于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与上年对比减少20163.40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在职人员减少5人,部门预算经费减少,所以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减少。

14.2101199款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 63263.85元,主要用于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与上年对比增加1100.96元,主要原因是此项目是医疗保险基数增加,所以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增加。

15.2210201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910775.52元,主要用于财政补助在职人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与上年对比增加128190.24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增加,公积金缴费基数增加,部门预算经费增加,所以住房公积金支出增加。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494408.67元,其中:基本支出13140408.67元,项目支出354000元。按照经济科目分类,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1059500.43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145288.64元(含项目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289619.60元;项目支出354000.00元(含在商品和服务支出中)。

1.工资福利支出11059500.43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3071832.00元、津贴补贴3727632.00元、奖金 706586.00元、绩效工资589932.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142765.12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554032.77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85583.90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70361.12元、住房公积金910775.52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609144.81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5人,人员经费减少,支出减少,所以工资福利支出减少。

2.商品和服务支出1145288.64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21900.00元、印刷费40000.00元、水费18000.00元、电费30000.00元、邮电费50000.00元、物业管理费62000.00元、差旅费70000.00元、公务接待费10000.00元、工会经费58988.64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0000.00元、其他交通费用(公务交通补贴)524400.0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303126.56元,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含在商品和服务支出少,部门预算所以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289619.60元,主要包括:退休费1274523.60元、生活补助15096.0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77822.60元,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新增6人,部门预算经费增加,所以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增加。

4.项目支出354000.00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354000.00元,基本建设资本性支出0元,资本性支出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40000.00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知识产权保护经费20000.00元、营业执照印制采购费20000.00元。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对下转移支付。

)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对下转移支付。

)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对下转移支付。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4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42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220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0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石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494000.00元,较上年减少900.00元,下降0.18%,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石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无。

(二)公务接待费

石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92000.00元,较上年减少880.00元,下降0.46%,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55次,共计接待6400人次。

减少的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控制公务接待费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石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302000.00元,较上年减少20.00元,下降0.01%。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2000.00元,较上年减少20.00元,下降0.01%。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2辆。

减少的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控制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石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县本级项目支出共有6项,安排项目资金354000.00元,其中: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经费160000.00元,消费者权益保护经费50000.00元,药品抽检购买样品经费54000.00元,市场监管经费50000.00元,知识产权保护经费20000.00元,营业执照印制采购费20000.00元。各项目绩效目标情况如下:

(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经费项目资金160000.00元,项目三级指标,指标值是:食品药品宣传工作宣传品发放10000份;食品生产许可现场核查企业80户;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完成10次;食用农产品快速自检完成44批次;药品经营企业GSP认证飞行检查完成20户;商超“放心肉菜”质量提升2个;食品生产企业飞行检查4户;提升食品生产监管人员业务素质培训1期;化妆品经营环节抽样完成2批次;开展过桥米线、野生菌中毒防控等专项整治10次;食品药品抽检不合格核查处置率、经营企业、医疗机构检查覆盖率、食品药品生产企业监管覆盖率达到100%,“明厨亮灶”率达到80%;任务完成时间:2024年12月31日前;经费预算控制数小于等于财政下达预算经费;重大事故发生控制在零起;全民食品药品安全意识不断提高;食品药品监管能力不断提升;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影响长期; 群众对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满意度达到85%。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本局年初工作任务计划安排,《云南省食品药品安全“十四五”规划》省局工作要点及本局工作任务安排。

(二)消费者权益保护经费项目资金50000.00元,项目三级指标,指标值是:创建放心消费满意示范店3户; 12315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1次; 12315接线业务培训10人次;12315投诉解决率达到97%;工作完成率达到100%;资金使用率小于等于财政预算经费;达到消费环境明显改善;消费环境对消费者的影响长期;消费者对消费环境的满意度达到85%。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关于继续开展“诚信经营 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的通知》要求内地县市创建3户,边疆县市创建1户,《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云南省消费者协会关于开展2024年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的通知》,《云南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整合建设12315行政执法体系更好服务市场监管执法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2024年消费环境建设指导工作的通知》。

(三)药品抽检购买样品经费项目资金54000.00元,项目三级指标,指标值是:开展基本药物抽验2批次;监督抽验9批次;药品抽检不合格核查处置率100%;任务完成时间2024年10月31日前;资金使用率小于等于财政预算经费;对市场监管事业的长期发展;全民药品安全意识不断提高;群众对药品市场的满意度大于85%。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药品管理法》《疫苗管理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本局年初工作任务计划安排,《云南省食品药品安全“十四五”规划》省局工作要点及本局工作任务安排。

(四)市场监管经费项目资金50000.00元,项目三级指标,指标值是:价格监督检查业务培训1期; 铁路公路教育国土等领域价格和收费检查1次;网络交易市场专项整治1次;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及督查1次;广告行为“双随机、一公开”抽查1户;网络主体标识核查率、价格监督举报投诉办结率、虚假违法广告信访投诉办结率、虚假违法广告整治工作考核合格率达到100%;工作完成率达到100%;资金使用率小于等于财政预算经费;达到市场价格秩序规范、稳定、网络交易环境良好、广告市场秩序很好;市场监管部门对市场环境的作用长期;群众对市场环境的满意度达到85%。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广告法》、《电子商务法》、《价格法》、石屏县市场监管局2024年工作要点及任务分解,国家和省局安排的各项专项检查。

(五)知识产权保护经费项目资金20000.00元,项目三级指标,指标值是: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培训、宣传2次;知识产权法治化建设,提高受益人群的法律素质,法律服务满意度大于80%;资金使用率小于等于财政预算经费;本辖区各类知识产权办理案件情况总体满意度达到80%。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石市监〔2023〕22号、石屏县市场监管局2024年工作要点及任务分解,国家和省局安排的各项专项检查。

(六)营业执照印制采购费项目资金20000.00元,项目三级指标,指标值是:印制营业执照总数10000张;提高市场主体倍增数量大于80%;市场主体满意度、办证人员满意度达到80%。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启用新版营业执照的通知》(国市监注(2018]253号)和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全省市场监管部门营业执照印制服务采购由省级市场监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要求以及招投标情况,深入实施经营主体倍增计划。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行政事业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基本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项目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方面的支出。

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 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 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石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791288.64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0873.44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5人,公用经费减少,所以部门预算机关运行经费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石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资产总额6316881.84元,其中,流动资产648607.35元,固定资产净值5668269.4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5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871107.44元,其中货币资金减少553648.60元,固定资产减少317453.84元。货币资金减少的原因是应缴财政款因案件结案有822980.07元及时上缴,所以货币资金减少;固定资产减少的原因是本年没有用新增固定资产,计提累计折旧5996692.03元,所以固定资产减少。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17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原因是2018年5月一次性收取龙朋所五年房屋出租收入200000元,所以本年资产出租收入为0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年12月资产月报数据。


石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2月20日


监督索引号53252500144600111



附件【(序号124)石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20240221103248641.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