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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4-00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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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石屏县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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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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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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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石屏县医疗保障局2024年部门预算
监督索引号53252500576400000
石屏县医疗保障局2024年部门预算
石屏县医疗保障局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石屏县医疗保障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石屏县医疗保障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第一部分石屏县医疗保障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省州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
2.组织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管理制度和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3.组织实施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拟订并实施长期护理保险、生育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4.组织实施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组织实施医保目录准入谈判实施细则。
5.组织实施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标准;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6.组织实施药品和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推进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7.制定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8.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实施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交流。
9.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石屏县医疗保障局设有:办公室、医疗保险管理中心、规划财务和法规科、基金监管科、待遇保障科、医疗服务管理及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科、医疗保险信息中心。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4年,县医疗保障局将会继续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县各项决策部署,明确职能定位和工作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完善制度、强化管理、夯实基础、扛起责任、优化服务,努力开创全县医疗保障工作发展新局面。
1.进一步提高群众对医保政策的知晓率。继续加大宣传力度,不断扩宽宣传渠道,丰富宣传手段,充分利用微信、门户网站等新媒体,发挥基层医疗保障队伍作用,提高广大群众参保积极性和医保政策知晓度、满意度。
2.不断加大筹资工作力度,确保参保率巩固提高。配合税务部门做好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征缴工作,引导城乡居民积极参保,落实特殊困难群众参保费用资助政策,确保特殊困难群众应保尽保,稳步提高城乡居民参保率。
3.进一步落实医疗救助政策,积极完善医疗保障措施。加强与民政部门对接,精准识别特殊困难对象,实行动态管理,做好特殊困难群众住院救助和门诊救助应救尽救。规范医疗救助、政府兜底审批程序,确保民生工作资金及时准确发放到人,同时加强发放监管工作,做到精准发放。
4.加大力度打击欺诈骗保行为,确保医保基金安全。县医疗保障局将进一步加强定点零售药店的日常规范医保刷卡检查和对定点医院的日常稽核工作,确保医保基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加大对定点医疗机构违规案件的处罚力度,严厉打击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充分发挥参保群众和定点医药机构参与打击欺诈骗保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营造全社会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切实维护好医疗保障基金运行安全。
5.完善药品耗材采购制度和药品目录动态调整机制。开展药品带量采购,规范药品网采工作。做好公立医疗机构取消耗材加成后相关运行情况跟踪调查工作,建立完善医保药品目录动态调整机制,突出基本保障作为重点,把更多救命救急的好药纳入医保药品目录。
6.认真落实医疗保障政策,维护参保群众的利益。严格执行省、州统一的医保政策,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在政策上惠民,在服务上为民、利民,确保医保各项政策不打折扣地落实到位,切实维护好参保群众的利益。
7.严格落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相关工作要求。按照“两不愁三保障”要求,做好脱贫户及监测对象参保缴费和资助管理工作。扎实做好脱贫户及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三类人员”参保缴费情况动态监测。将“三类人员”纳入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防线,坚决守住不发生因病规模性返贫致贫的底线,持续增强农村参保群众获得感、安全感。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3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18人。在职实有26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26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1人,其中:离休 0人,退休 1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6892404.13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6717451.69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174952.44元,上年结转0元。
与上年对比部门财务总收入增加67550.40元,增加0.99%,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关于进一步规范红河州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有关问题的通知》(红医保发〔2019〕27号)停止执行,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资金县市无需汇入州级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资金财政专户,所以“2101301 城乡医疗救助”收入预算数比上年减少500000元。;二是由于人员变动及各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提高、离休干部医疗费用大幅度增长的原因,“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收入比上年减少61187.84元、“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收入比上年增加670356.38元、“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收入比上年增加356605.70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收入比上年减少14968.00元、“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收入比上年减少1782.67元、“2101501行政运行”收入比上年减少438746.64元、“2101550事业运行”收入比上年减少4691.21元、“2210201住房公积金”收入比上年增加29191.68元、“2080501行政单位离休”收入比上年增加32773.00元。综合以上原因,导致本年收入预算数大于上年。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6717451.69元,其中:本年收入6717451.695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717451.69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部门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6884.84元,增加0.40%,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关于进一步规范红河州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有关问题的通知》(红医保发〔2019〕27号)停止执行,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资金县市无需汇入州级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资金财政专户,所以“2101301 城乡医疗救助”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数比上年减少500000元。;二是由于人员变动及各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提高、离休干部医疗费用大幅度增长的原因,“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减少61187.84元、“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增加670356.38元、“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增加356605.70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减少14968.00元、“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减少1782.67元、“2101501行政运行”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减少479412.20元、“2101550事业运行”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减少4691.21元、“2210201住房公积金”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增加29191.68元、“2080501行政单位离休”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增加32773.00元。综合以上原因,导致本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数大于上年。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6892404.13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6717451.69元,其中,基本支出6667451.69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26884.84元,增加8.58%,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由于人员变动及各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提高、离休干部医疗费用大幅度增长的原因,“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比上年减少61187.84元、“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比上年增加670356.38元、“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支出比上年增加356605.70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比上年减少14968.00元、“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比上年减少1782.67元、“2101501行政运行”支出比上年减少479412.20元、“2101550事业运行”支出比上年减少4691.21元、“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比上年增加29191.68元、“2080501行政单位离休“支出比上年增加32773.00元。综合以上原因,导致本年部门支出预算数大于上年。
项目支出5000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00000.00元,减少90.0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关于进一步规范红河州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有关问题的通知》(红医保发〔2019〕27号)停止执行,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资金县市无需汇入州级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资金财政专户,所以“2101301 城乡医疗救助”支出预算数比上年减少500000元。本部门项目支出主要用于提升综合监管、宣传引导、医保经办服务管理、信息化建设、人才队伍建设等医疗保障服务能力。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8(类)05(款)01(项)行政单位离退休财政拨款支出2024年预算数为32773.00元,主要用于本部门退休人员的工资支出。
2. 208(类)05(款)05(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财政拨款支出2024年预算数为419431.84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
3. 210(类)11(款)01(项)行政单位医疗财政拨款支出2024年预算数为1381022.37元,主要用于缴纳行政人员医疗保险费181022.37元及行政单位离休干部医疗费用1200000.00元。
4. 210(类)11(款)02(项)事业单位医疗财政拨款支出2024年预算数为1139859.44元,主要用于缴纳事业人员医疗保险费21859.44万元、事业单位离休干部医疗费1118000.00元。
5. 210(类)11(款)03(项)公务员医疗补助财政拨款支出2024年预算数为104578.25元,主要用于财政拨款行政事业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保险补助支出。
6. 210(类)11(款)99(项)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财政拨款支出2024年预算数为18421.35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人员工伤保险缴费支出8255.35元、大病医疗保险缴费支出10166.00元。
7.210(类)15(款)01(项)行政运行财政拨款支出2024年预算数为2916769.20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工资福利和日常办公费用支出。
8.210(类)15(款)50(项)事业运行财政拨款支出2024年预算数为319181.36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工资福利和日常办公费用支出。
9.2101599其他医疗保障管理事务财政拨款支出2024年预算数为50000.00元,主要用于提升综合监管、宣传引导、医保经办服务管理、信息化建设、人才队伍建设等医疗保障服务能力。
10.221(类)02(款)01(项)住房公积金2024年预算数为335414.88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
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增加26884.84元,增加0.40%,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关于进一步规范红河州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有关问题的通知》(红医保发〔2019〕27号)停止执行,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资金县市无需汇入州级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资金财政专户,所以“2101301 城乡医疗救助”财政拨款安排支出预算数比上年减少500000元。;二是由于人员变动及各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提高、离休干部医疗费用大幅度增长的原因,“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比上年减少61187.84元、“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比上年增加670356.38元、“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比上年增加356605.70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比上年减少14968.00元、“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比上年减少1782.67元、“2101501行政运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比上年减少479412.20元、“2101550事业运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比上年减少4691.21元、“2210201住房公积金”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比上年增加29191.68元、“2080501行政单位离休”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比上年增加32773.00元。综合以上原因,导致本年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预算数大于上年。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石屏县医疗保障局2024年部门预算支出6717451.69元(其中:基本支出6667451.69元,项目支出50000.00元),按照经济分类科目分类:
1.301工资福利支出4045577.69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105500.00元(其中行政运行 984960.00元,事业运行120540.00元)、津贴补贴1388148.00元(其中行政运行 1374648.00元,事业运行13500.00元)、奖金274285.00元(其中行政运行264690.00元,事业运行9595.00元)、事业运行绩效工资162216.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19431.84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02881.81元(其中行政单位医疗181022.37元,事业单位医疗21859.44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0448.91元(其中行政人员18421.35元,事业人员2027.56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04578.25元、住房公积金335414.88元、退休人员工资32673.00元。
2.302商品和服务支出353874.00元。主要包括:办公费 78100.00元、公务接待费10000.00元、工会经费21174.00元、其他交通费用(公务交通补贴)2046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5000.00元、办公设备购置费10000.00元、邮电费5000.00元。
3.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318000.00元。主要用于离休干部医疗费用补助。
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增加26884.84元,增加0.40%,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离休干部医疗费用大幅度增长,“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比上年增加556000.00元;三是由于人员变动及各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调整“工资福利支出”比上年减少479242.36元、“商品和服务支出”比上年减少49872.80元。综合以上原因,导致本年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预算数大于上年。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对下转移支付。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对下转移支付。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对下转移支付。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0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0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石屏县医疗保障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45600.00元,较上年减少34.00元,下降0.07%,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24年石屏县医疗保障局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0元,较上年无增无减,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2024年石屏县医疗保障局公务接待费预算数45600.00元,较上年减少34.00元,下降0.07%,国内接待批次为57次,共计接待630人次。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严格控制“三公”经费预算及支出,厉行节约,坚决杜绝餐饮浪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石屏县医疗保障局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加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加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石屏县医疗保障局2024年县本级项目支出共有1项,安排项目资金50000.00元,项目年度绩效目标是围绕石屏县医疗保障局主要职责,提升综合监管、宣传引导、医保经办服务管理、信息化建设、人才队伍建设等医疗保障服务能力。项目共设指标6个:
(1)产出指标11个: 信息数据安全=100%、信息系统运维成本占比≦100%、系统全年正常运行时长≧7200小时、开展培训(会议)次数≧1次、开展两定机构监督检查次数≧1次、购置设备数≧1件、县域内一站式结算覆盖率=100%、定点医药机构监督检查覆盖率≧90%、购置设备投入使用率≧90%、系统运行维护成本≦10%、医保信息系统运行维护响应时间≦30分钟、系统正常使用年限≧1年。
(2)效益指标3个:群众看病就医方便程度明显提高、政策知晓率≧80%、系统正常运行率≧95%。
(3)满意度指标1个:参保人员对医疗保障满意度≧85%。
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于事业发展运行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我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邮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3.项目支出,除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4.“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石屏县医疗保障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916769.20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工资福利和日常办公费用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529412.20元,减少15.36%,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人员经费支出比上年减少429551.00元、公用经费比上年减少99861.20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石屏县医疗保障局资产总额439907.12元,其中,流动资产80272.76元,固定资产357346.5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2287.78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644.35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8626.61元,流动资产减少6270.04元,无形资产增加2287.78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年12月(2024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
石屏县医疗保障局
2024年2月14日
监督索引号53252500576400111
附件【石屏县医疗保障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格20240220031117470.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