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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4-0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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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中共石屏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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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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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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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石屏县纪委2024年部门预算
监督索引号53252500122200000
石屏县纪委2024年部门预算
石屏县纪委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石屏县纪委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石屏县纪委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第一部分 石屏县纪委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中共石屏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与石屏县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的体制,履行纪律检查、国家监察两项职能。县委巡察机构是县委对下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巡察监督建立的专门机构,对县委负责并报告工作。
县纪委县监委的主要职责是:
1.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省委、省纪委、州委、州纪委和县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县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2.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县委工作部门、县委批准设立的党委(党组),各乡镇党委、纪委等党的组织和县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上述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3.负责全县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家监委、省委、省监委、州委、州监委和县委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4.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开展廉政教育,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5.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6.负责综合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参与起草制定我县相关规范性文件。
7.在州纪委州监委的领导下,加强对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8.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县纪委县监委派驻机构负责人,乡镇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考察等干部人事工作;组织和指导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
9.完成州纪委监委和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县纪委县监察委设32个内设机构:其中,机关部室14个: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案件审理室、干部监督室,第一至第六纪检监察室。派驻(出)机构13个:驻县委办纪检监察组、驻县人大办纪检监察组、驻县政府办纪检监察组、驻县政协办纪检监察组、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县委县直机关纪检监察工作委员、驻县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驻县卫生健康局纪检监察组、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纪检监组、驻县法院纪检监察组、驻县检察院纪检监察组、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等。巡察机构5个:县委巡察办、县委第一巡察组、县委第二巡察组、县委第三巡察组、县委第四巡察组等。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是持续巩固教育整顿和主题教育学习教育成果,以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为核心,持续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不断锤炼纪检监察干部坚毅的政治品格和高超的能力素质。
二是聚焦党中央重要部署和省委、州委、县委工作要求,有力有效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重点监督检查各级党委(党组)落实党的二十大和省州县委全会精神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
三是深刻把握以严的基调强化正风肃纪内在要求,紧盯贯彻落实决策部署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和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以及“四风”问题集中纠治,不断夯实中央八项规定堤坝。
四是深刻把握坚决打赢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战略部署要求,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查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坚决治理政商勾连破坏政治生态和经济发展环境问题,坚决惩治群众身边的“蝇贪”等腐败问题。
五是坚持政治体检,充分发挥利剑“祛腐除垢”、“刮毒疗伤”作用,分类施策推进巡察。着力构建“纪检监察+组织+巡察机构”三向促改模式,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96人,其中:行政编制92人,工勤人员编制3人,事业编制1人。在职实有91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91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5人。
车辆编制5辆,实有车辆4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7869096.04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7869096.04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上年结转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了1142662.58元,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根据《云南省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公用经费保障标准》(云财行〔2009〕599号)2024年公用经费预算达到同级公安机关保障水平(1万元/人.年)。二是工资福利支出正常增长。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7869096.04元,其中:本年收入17869096.04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7869096.04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了1142662.58元,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根据《云南省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公用经费保障标准》(云财行〔2009〕599号)2024年公用经费预算达到同级公安机关保障水平(1万元/人.年)。二是工资福利支出正常增长。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7869096.04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7869096.04元,其中:基本支出17669096.04元,与上年16526433.46元对比增加了1142662.58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正常增长。项目支出200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11101行政运行2024年预算数为12916448.72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工资、绩效等)和行政日常开支(办公费、会议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邮电费、公务用车运行费、培训费等)。与上年对比增加623948.60元,增加的原因主要是根据《云南省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公用经费保障标准》(云财行〔2009〕599号)2024年公用经费预算达到同级公安机关保障水平(1万元/人.年)。
2.2011106巡视工作2024年预算数为2000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巡察工作的各项支出,与上年对比没有变动。
3.2011150事业运行2024年预算数为90774.51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工资、绩效等)。与上年对比增加90774.51元,增加的原因是根据中共石屏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成立石屏县巡察信息服务中心的批复》(石编〔2022〕53号)、《关于核增石屏县巡察信息服务中心事业编制的批复》(石编〔2023〕61号)、石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聘用李艳婷等13人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通知》(石人社发〔2023〕136号)等文件,2023年9月新增事业人员1人。
4.208050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024年预算数为496777.80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与上年对比增加9182.00元,增加原因主要是退休人员费用增加。
5.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24年预算数为1591815.68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在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支出,与上年对比增加58244.96元,增加原因为缴费基数正常提高,在职职工养老保险费正常增加。
6.2080801死亡抚恤2024年预算数为43356元,主要用于职工死亡抚恤支出,与上年对比增加2604元,增加原因为在职人员增加。
7.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2024年预算数为771184.73元,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缴费,与上年对比增加28080.81元,增加原因为人员发生变动,缴费基数正常变动,在职职工医疗保险费正常增加。
8.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2024年预算数为6185.30元,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缴费,与上年对比增加6185.30元,增加原因是根据中共石屏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成立石屏县巡察信息服务中心的批复》(石编〔2022〕53号)、《关于核增石屏县巡察信息服务中心事业编制的批复》(石编〔2023〕61号)、石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聘用李艳婷等13人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通知》(石人社发〔2023〕136号)等文件,2023年9月新增事业人员1人。
9.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2024年预算数为400706.20元。主要用于单位公务员医疗补助,与上年对比增加16116.55元,增加的原因是在职人员增加。
10.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024年预算数为71292.54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工伤保险支出,比上年增加4591.09元,增加的主要原因缴费基数正常增加,工伤保险缴费也正常增加。
10.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2024年预算数为1280554.56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与上年对比增加305933.76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缴费基数正常增加,在职人员公积金正常增加。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财政拨款经济分类科目分组16715740.04元(其中:人员经费16526433.46元,公用经费189306.58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0693.32元,同比减少0.06%,主要原因是正常调资增资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工资福利支出15285275.84元,与上年相比,增加817675.3元,同比增加5.65%,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增加导致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商品和服务支出935186.40元,与上年相比,减少796796.72元,同比减少46.00%,主要原因是根据《云南省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公用经费保障标准》(云财行〔2009〕599号)2024年公用经费预算达到同级公安机关保障水平(1万元/人.年)列为项目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95277.80元,与上年相比,减少67572.00元,同比减少15.8%,主要原因是遗属生活补助在2024年列为项目支出。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对下转移支付。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对下转移支付。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对下转移支付。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6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70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700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石屏县纪委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50000元,较上年减少92800元,下降27.07%,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石屏县纪委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与上年持平,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石屏县纪委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00000.00元,较上年减少92260元,下降47.99%,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25次,共计接待500人次。
减少的原因是单位厉行节约,压缩公务接待标准。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石屏县纪委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50000.00元,较上年减少540元,下降0.36%。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0000.00元,较上年减少540元,下降0.36%。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
减少变化原因分析:减少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保障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石屏县纪委2024年县本级项目支出共有1项,安排项目资金200000.00元,其中:石屏县纪委县委巡察工作经费项目安排200000.00元。共计三个绩效目标:
1.一级指标产出指标,二级指标数量指标,三级指标每年开展不少于三轮巡察。
2.一级指标效益指标,二级指标社会效益指标,三级指标对县委管理的乡镇、部门、企事业单位党组织进行巡察监督,实现巡察全覆盖。
3.一级指标满意度指标,二级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三级指标巡察对象满意度大于等于95%。
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根据《中共石屏县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县委实行巡察制度,承担巡察工作主体责任,建立专职巡察机构,对县委管理的乡镇、部门、企事业单位党组织进行巡察监督,实现巡察全覆盖。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为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外的收入,主要是地方财政补贴和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利息收入等。
3.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我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邮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4.项目支出,除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5.“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6.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石屏县纪委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935186.40元,主要用于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执法执勤车辆运行维护费、工会经费、公车改革补贴、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开支。与上年对比减少596796.72元,主要原因分析单位厉行节约,压缩办公经费、印刷费开支。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石屏县纪委资产总额2168852.30元,其中,流动资产60543.00元,固定资产1859309.3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249000.0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728864.65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484565.15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年12月(2024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中共石屏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4年2月20日
监督索引号53252500122200111
附件【附件2:石屏县纪委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20240219083507324.xlsx】